首 页 |  促进会动态 | 理事展示 | 大型专题 | 活动展示 | 独家访谈 | 入会指南 | 企业家心语 | 宏观阅读 | 专家论道 | 经济新闻 | 环渤海财经
    在现实生活中,你和谁在一起的确很重要,甚至能改变你生活的轨迹,决定你的人生成...[详细]
与狼成狼,与猪成猪!
    中国是一个爱吃的国家,很多事情都是在酒桌上谈成的,很多怨恨也是在酒桌上产生的...[详细]
请客吃饭,不懂这些等于白请!
    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他们也许貌不惊人,也许才不出众,却在无形中有着一股别样...[详细]
让人舒服,是顶级的人格魅力
    从古至今,鸡蛋始终都是人们餐桌上的常客,几乎每天都离不开它。不过,虽然吃了好...[详细]
早晨吃鸡蛋对身体是好还是坏?万万没想到!
    一个不懂得为亲人让步,为朋友让步,为爱人让步,合作伙伴让步的人,是缺乏胸襟的...[详细]
让步
 
任志强口述史:我得做我自己
来源:搜狐 更新时间:2012/3/15 9:53:02   
>> 相关新闻链接
·宗庆后澳洲养奶牛 奶粉运回国内仍比国产便宜 ·税前年薪1504万 王石“未淡出万科”
·民营企业家:央企是国家亲儿子 我们是野儿子 ·东星集团董事长王正华:在夹缝中创新
·王义芳代表:通过科技创新提升钢企国际竞争力 ·下半年房企有没好日子? 史玉柱几亿约赌王健林
·民间资本活水流向哪 ·一个浙商的兴业败家史:从人大代表沦为阶下囚
·马云心病:聚划算反腐隐现淘宝系制度隐忧 ·王功权谈创业:站着把钱挣了

 

  上市与退出

  我去华远时,提的条件是:“宁当鸡头,不当凤尾”。你要让我到华远来,我就要自己干,自己说了算。我在华远集团当副总的时候,不仅仅是集团副总,还是地产公司总经理,在地产公司还是我说了算。我们那时候叫“各路诸侯”吧,我这个诸侯是最大的一个诸侯。我经常不听集团总经理的。

  华远在1995年3月才取消董事会,在这之前,董事长是陈元,马凯是副董事长。成立华远的初衷,实际上是要突破体制的。虽然对我们还是有体制控制,但是我们叫“计划外全民所有制”。区政府开始就是这么批的。“计划外”,就是不管你,给你个“全民所有制”牌子,让你好办事。客观上,当时还突破不了体制。我们到1992年才列入编制,华远成立快十年我们才列编。1992年前,我们一直以为华远是处级单位,因为在区里是按处级单位管的。那会儿不是有“控办”吗,买汽车得通过“控办”。我们在申办购置车辆时,发现没有我们的“编制”啊,也就没有我们的“指标”,这才给我们补办。然后,进行国有资产登记,我们也登记不上。因为我们没有国有资产投资,最早华远是从区联社借的20万贷款,早就连本带息还掉了。而国有资产登记有一项是“资金来源”,有一项“国有资产投资”。那一栏不填,就根本列不进去西城区的国有资产表。名义上我们叫“国有资产”,可实际上列不进去,又不算是国有资产。最后,区里没办法,到1998年,才用“返税”的方式,给我们退税7%,相当于6800万,把这个作为一部分国有资产资本金,华远才名正言顺地变成了国有资产。但这么一转化,等于好几十个亿全归了区政府了。

  华远一开始是“跑马占地”。不过,在1985年以经营为主的同时,我们就开始向“资源”转化了。我们当时认为有两个资源:第一个是银行,可以参加金融市场;第二个是土地,要参与房地产。这实际上是我们的一个转变。等到1988年、1989年时,我们就已经提出“三化”了:国际化、股份化和集团化,开始改变计划经济为主的这些东西了。

  我们真正走向正轨,应该是从房地产公司成立以后开始的。过去华远集团和华远房地产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1987年底才把人马分开,牌子分开,1988年3月正式注册了华远房地产。1992年股份制改造,半年后正式获批,这是第一个大飞跃;1994年开始合资, 1996年底在香港上市,前前后后从境外一共拿到5亿多美元,有了第二个大飞跃,我们的地位一下子就蹦上去了。在1997年、1998年资产规模就是全国第一了。万科那时候大概只有我们的1/3,2000年我们用华润置地收购万科以后,万科才发展起来。

  宁高宁当时是华润创业的总经理,他完全是靠自己干出来的。他也当过兵,当年考中美联合培训,在大学生里他考了第九名吧?他到华润以后就说:凭本事干。我觉得,在中国商界里头,我认为他是水平最高的之一。后来他提出分手以后,我们才分开的。

  要说当时分手的直接原因,首先应该是资本金问题。1998年朱鎔基上台开记者招待会那天,香港股市暴涨。这之后第三天,我们增发了一次股,拿到八个多亿人民币,折合一亿多美元。按照合约,所有在境外的扩股融资,应该把钱给我用。但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我们发行的一亿七千万美元的可换股债,价格跌了下来,还不上账了。宁高宁就要华润置地先还这个钱,没把资金给我。当时,我已经铺了一批项目,需要付钱啊。由于资金不到位,他想让我把一个大项目先放下。这个项目一期工程已经付了八千多万元了,我当然不干,坚持把一期工程干下来了。因为违约,又增加了两亿四才把合同拿下来。另外又赶上北京市1998年出台一个改“实物拆迁”为“货币拆迁”的政策。我们正要拆迁一个有1700多户的小区,有三十多万平米的拆迁房。等房子盖了,钱也扔进去了,那边股东不给钱,我们没有了流动资金;这边的拆迁户要搬走,突然变成要给他们付货币了。当时的局面是,那边亏损了一笔钱,这边又要支付钱。我的资金流断了。所以,房子得亏损着卖,当年利润就下降到只有九千多万元了。而前两年都是三个亿、六个亿的利润,这一下“砰”就掉下来了。于是,股民就开始不干了。如果有那八个多亿资金,我们马上就能起来了。因此,在这个事情上我们和华润创业开始发生争执。这是第一个分歧。

  第二个分歧是他们进行财务重组。原本我的股权是在华润置地里,可他们自己内部做一系列调整之后,把很多东西,例如华润大厦什么的,都装进了这个上市公司。根据合约,要经过我的同意才能做股权转让。宁高宁实际上是把华远股权从分公司持有变为集团持有了,本来也没什么大错,对他来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所以他们认为这不是“变动”。但实际这是“变动”。

  华润是1946年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它算是财政部“001号国有资产”,每年要给财政部上缴利润,但是它又算“外资”。这个变动的结果是什么呢?华润集团直接控股以后,就是要按他“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来进行管理。华远集团虽然也是国有资产,不过在香港那边儿是按上市公司办法办理。我们的分歧虽然核心是资产争议,但在管理上也出现了一些矛盾。结果意味着我连发奖金都必须经过华润集团批准。董事会里他们占有六个代表席位,我们只占有五个。他们完全可以通过董事会表示意见,通过董事会批准就可以了。但是董事会通过的东西还让我上报?我是上市公司,我凭什么给华润集团上报,凭什么要华润集团批准啊?这违反上市公司的规定啊。虽然华润和华远都是国有资产,都持有香港上市公司华润置地的股权,但是,对上市公司的管理,还是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的规定办才行。其实,我要在香港告他,他是没道理的。同时由于改为集团控股,集团不了解公司原来的情况,于是就要来审计等等,这样就出现了一大堆问题。

  第三个分歧是“万科”的事情。收购万科公司,本来应该是我直接收购的。早在1997年第一次收购万科,是由华远收购,但没成功。后来,宁高宁用华润置地来收购,等于一个上市公司持有两个公司的股权。万科提出要发二十亿的债,证监会提出存在关联交易没批准。于是,他们就写了一个关于不存在“竞争性交易”的说明,说:万科是全国性的,华远是北京市的,不能出北京,所以没有竞争;然后又说,都在北京,万科仍有优先权。上市公告就是这么登的。这些他们事前都没告诉我们。于是,我就不同意了。我召开董事会,写了个董事会决议。港方的董事当时也签字了,在职的人都同意,等于是七票同意。因为在职的人都觉得,万科这么欺负我们,不行。我说,我要到证监会告你们。你们起码应该跟我们董事会商量。涉及我的事儿,你不跟我商量还行?华远怎么就不能出北京?而且为什么华远在北京拿地,万科还要优先?于是就开始闹起来。大概是2001年1月,我们几个华润置地的股东、董事在香港一起开会,从晚上九点钟一直吵到早上四点多,后来还是决定各干各的算了。我没意见,于是回来就做区里的工作,等区里批下来以后,我们就和他们签了分手的协议。2001年9月6号,我们两家正式协议分手。

  分手前那一段时间,我确实栽啊,因为1999年利润大幅下降,没完成指标。宁高宁跟我说,有两种办法解决:一个是你们自己换总经理,一个是我们给你另请一个。我说,你们要换总经理就换,我没关系。我还把区委书记叫去一块儿吃饭,直接对宁高宁说,你把这个事儿跟区政府说清楚,要不然我辞职了,区政府还不知道。后来就这么定了,我就辞职了。2000年4月,华远就换了总经理。

  当时宁高宁是想把万科和华远这两个公司合并以后,让我“升格”管两个全国性的房地产公司——万科、华远,但不再兼华远的总经理,实际上就变成华润的人了,在华润置地当总经理。其实,我本来就是华润置地的董事总经理,只是要我脱离华远,交给别人就行了。当时,宁高宁给我开出很高的工资,对这个建议,我没同意。我说:那不行,我不干。我宁愿要华远,我不拿华润的钱。后来,就这样分手了。宁高宁最后给我保留了个董事席位,说:你是华润置地的终身董事,给你顾问费,这边有什么事儿,你来帮忙。于是,我就签了个顾问合同,帮着他们选地啊、决策啊。这样大概拿了两年顾问费。2003年的时候,土地实行招标化了,我说:我不能拿你的钱了,我们之间老有竞争,投标啊、土地竞争,有很多项目,我们都同时去投标,让我怎么说啊?于是,我就辞了华润置地的董事,不拿这钱了。

  大部分的合资企业,面临分家都会吵得一塌糊涂,其结果是两败俱伤。主要问题是有些人不接受“契约精神”。我认为,既然签了合约,怎样签的就应该怎样执行。就分手而言,我们跟华润创业是遵守合约的。我们也算是国内企业目前最成功的一个进入合资——进入上市——又把公司和平地卖掉——再把品牌收回来的企业。很多合资企业,合资以后被人家灭了,品牌也没了,大多是在两败俱伤的情况下分的家。我们是友好协商,和平分手的。当时,我们的股票价格并不高,但是对方给我的价格,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符合国有资产转让规定。而且,我们的企业现在还叫“华远”,把品牌收回来了。现在,两个企业都发展得不错。像我们这样经历了合资、吵架,然后又分手,而且各自都干得挺好的企业,基本上是鲜有另例的。



责任编辑:cprpu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河北省企业风险防范促进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28489号 公安备案13010202001484号
Copyright2000-2012 邮件:hebcpr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