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经营权”现象层出不穷
2005年10月,贵州省对各地出租汽车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同时对出租汽车运力投放实行总量控制,对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转让实行管制,较大地限制新竞争者自由进入,防止运力盲目扩张。为了维护市民的利益,政府对运价实行价格管制,在规范行业价格的同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以价格和服务为主要手段的竞争。
这些措施促进了出租车行业有序发展,但同时也为炒卖出租车“经营权”留下空间。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几年,出租汽车经营权炒作现象层出不穷,私下非法转让行为严重。目前贵州个体出租汽车业主绝大部分并不直接参加运营服务,而采用承包方式将出租汽车的运营服务包给从业驾驶员,每月或每年收取数量可观的承包费用。
据调查,目前贵州各地经营权“炒卖”、“倒卖”价格高低不一,最高的已达60余万元。同时,在这些“炒卖”、“倒卖”经营权行为中,有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链参与其中。据了解,从2002年起,在贵阳市、六盘水市等地,用出租汽车经营权就可以在金融部门轻易地贷出20万至30万元信贷资金,利用这些信贷资金参与出租汽车经营加剧了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炒卖”、“倒卖”。
管理松散加剧供需矛盾
“打的难”、随意拒载、随意宰客等出租车营运中出现的现象,最令乘客深恶痛绝,但这些只是出租车行业积弊的“表面现象”,背后隐藏着行业深层次的管理矛盾。
据了解,在贵州人口最密集的贵阳市,目前出租汽车行业在册车辆3019辆,其中个体出租汽车2483辆,公交出租汽车公司536辆。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专家组成员杨正兴说,目前除贵阳市公交出租汽车公司以外,其他公司和挂靠公司都没有完善的用人制度,由于招聘的随意性和驾驶人员供大于求,出租汽车经营业主或承包人都不会给驾驶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使得驾驶员队伍不稳定。
据调查,在个体经营中,贵州大部分经营业主都是以雇人(承包)经营形式获取经济利益,由于雇人或承包行为的随意性和业主监管缺位,衍生出“二老板”、“二级转包”等现象,加上大多数地区长期没有新运力投入导致运营利润空间增大,使得“车份钱”(承包金)随“转”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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