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为保障劳动者薪资、维护劳动者尊严,还是为约束、制裁无良企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低工资制度及其实施都是必要的。政府应力求科学地制订和有效地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事先测定其可能带来的副作用,使之更好地保护低收入群体、更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我国许多省市区相继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从4月1日起,上海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960元调整到1120元,增幅为17%,相应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从8元调整到9元。目前,上海的这个标准位列全国之首。广东、宁夏、吉林、山东等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平均提升幅度均超过20%。今年2月起,江苏月最低工资按地区差别分三类调整:一类地区从850元调整到960元,二类地区从700元调整到790元,三类地区从590元调整到670元,平均增幅超过13%。
这一轮最低工资标准提升及其提升幅度,为近几年所少见,公众普遍给予积极评价。对此有一种常见的说法: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得益最多的是低收入群体;这么做还有助于“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一般意义上讲,上述观点是有道理的。但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很少看到各地在设立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说明依据,也似乎很少有人研究此举可能伴生的“副作用”。
世界上找不到没有副作用的药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如今,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和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建立并实施了最低工资制度。
无论为保障劳动者薪资、维护劳动者尊严,还是为约束、制裁无良企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低工资制度及其实施都是必要的。多数国家和地区实施这一制度,总体效果积极。不过也要看到,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通过法规和行政手段制订并推行的,它有可能扭曲劳动力价格信息和信号、影响劳动力资源高效流动和配置,部分低竞争力劳动者甚至反而会因此失去就业空间。尽管目前经济学者们对最低工资制度是否必然带来上述副作用意见不一,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观察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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