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世界上找不到没有副作用的药一样,政府也不可能制订出毫无副作用的政策。最低工资标准亦是如此。因此,政府应力求科学地制订和有效地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事先测定其可能带来的副作用,使之更好地保护低收入群体、更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香港最低工资标准出台前的压力测试
在这方面,我国香港的经验值得关注。
今年11月,在一片争议声中,香港历史上首个最低工资标准出台,其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为每小时28港元。香港特首曾荫权表示,制订最低工资是本届政府一项重要的劳工政策,是香港保障基层劳工权益的一个里程碑。同时他也提到,实施最低工资无可避免地会对劳工市场和营商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负责这项工作的香港“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作了一系列压力测试。他们预测,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在2011年5月实施后,将对经济带来连串副作用——最低工资设为28港元后,将有近1700家公司(占香港公司总数约1%)“由盈转亏”,估计7万名员工因此受影响。他们推算,2011年可能被裁减的雇员数约为4.5万人,会使香港整体失业率上升近1.2%,另会有20万名员工被削减工时。实施最低工资后,预计香港整体薪酬开支会增加33亿港元,大部分增加成本集中于低薪行业,其中物业管理、保安及清洁服务业的成本将增加多达14亿港元。但“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的最终结论是:实施最低工资标准,负面影响应属“温和”,相信大部分企业可以承受。
该委员会进一步指出,倘若按照劳工界的建议,将最低工资定在33港元,则估计有更多企业“由盈转亏”,涉及12万员工,以中小企业所受影响最大。因此最后确定为28港元。
针对公众关注的“企业会不会将成本增幅转嫁至消费者身上”,委员会的报告估计: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对整体通胀的影响“温和”,就算额外的工资增幅被全数转嫁,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及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也只会微升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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