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农行株洲分行在补办网银证书,对客户身份证进行审查时,未对身份证照片进行联网核查,致使他人凭伪造的身份证成功补办了网银证书,进而盗取了杨先生的60万元存款,因此该分行对身份证未尽审慎审查义务,在补办网银证书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而农行株洲分行是海宁支行的业务代理行,其过错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应由农行海宁支行承担。遂法院判决农行海宁支行对杨先生的损失承担80%的责任。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在补办网银证书及网银转账时均输入了正确的电子银行密码及银行卡密码,杨先生也没有证据证明银行网银系统存在漏洞。
因此法院认定杨先生对密码未尽妥善保管之义务,无疑增加了存款被盗的风险性。遂法院判决杨先生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20%的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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