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支持政策
美国政府通过成立小企业投资公司来鼓励和扶持风险投资行业发展。
美国风投退出机制比较健全,为风险资本增值后退出提供了一个安全出口。
风投能够在美国兴盛,跟美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美国国会制定和通过了200多项有关发展风险投资的法令,各州和市政府议会也通过各种立法,大力支持风险投资公司的创立与发展。如1958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小企业投资法案》,批准成立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由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负责监督管理。该计划运行以来,大大促进了风险投资和小企业的发展。SBIC计划主要投资于种子期和成立3年以下处于初创期的小企业。SBA通过受托机构在市场上公开募集资金,并向这些受托机构提供政府信用担保,通过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向小企业提供风险投资。SBIC向投资人募集投资基金,组建有限合伙制的基金公司,按风险投资的做法选择投资项目。一旦决定投资,SBA向SBIC提供最多达投资额三分之二的贷款或投资。
美国还通过税收优惠,刺激和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1978年,税法法案将资本利得税率从49%降到28%,1981年又降至20%,直接刺激了社会风险投资供给规模的增加。1981年的《经济复兴税收法》,以法令形式对高技术开发投资的减税等问题作了规定,同时《银行法》允许信贷机构将自有资金的5%用于风险投资业务。美国“安全交易委员会守则”为风险资本的筹措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美国政府的主要官员也积极地利用演讲和撰文来倡导风险投资。这些做法极大地鼓励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刺激了更多资本投入风险资本市场。
另一个发展的重要因素是,美国风投退出机制比较健全,企业并购比较活跃,创业板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为创业公司提供了上市融资的有利条件,为风险资本增值后退出提供了一个安全出口。
此外,尊重小企业和诚信文化也有助于风投的发展。吴军告诉记者,美国社会在观念上认为中小企业是最有活力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建立起了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和信用制度。每个人和每个公司都有一个信用记录,通过其社会保险号可以查到。一个人的信用记录出问题,就再不会有任何银行借给他钱。全美国有了这样的信用基础,银行就敢把钱在没有抵押的情况下借出去,投资人也敢把钱交给一无所有的创业者去创业。不仅如此,只要创业者是真正的人才,严格按合同去执行,尽了最大努力,即使失败了,风投公司以后还会愿意给他投资。
责任编辑:cp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