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个小例子。在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河北人大代表团提出的在石油领域《拓宽原油进口渠道保障国内石油市场稳定》的建议,商务部商务司红头文件给予答复,并在《对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267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及:“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进口原油自主交易流通问题,看似一个贸易问题,实际上涉及中国石油工业管理体制。贸易政策需要配合产业政策,与产业政策相协调。”这说明,它不是国家商务部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问题。而类似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例子举不胜举,在“民资新政”准入的清单中,从中央到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关卡”、“门槛”环环相扣,一个手续环节批不下来,所有手续前功尽弃。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央企可以以战略合作伙伴方式和资金优势使用非市场化手段轻易获取地方政府项目。与此同时,除央企垄断地位不断加强外,各省、市甚至县相继涌现出一大批国有垄断性公司,而这些企业大都是起死回生的国企,并都是在省、市主要领导负责下由政府官员担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对本地区凭借政企合一的优势对市场进行干预,对市场资源、生产要素形成垄断性经营,民营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不仅没有发展拓宽,反而还在不断萎缩。
重在打破行业垄断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统计数据显示,民间投资在传统的垄断行业和领域所占比重非常低,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只占12.3%,在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中占11.8%,在金融业中占9.6%,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中占7.89%,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占7.5%,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占6.6%,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仅占5.9%。
齐放强调,垄断的本性是天然排斥竞争,扼杀市场活力。而垄断性国企凭借对社会资源的占有的绝对优势获取大量的垄断暴利,社会资源得不到市场的合理有效配置,更谈不上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
10月21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2010年1月-9月份中央企业经营统计报告,前9月下辖122家中央企业累计收入120386.2亿元,同比增长38.2%,9月份实现利润1119亿元,环比持续增长,已连续两个月利润超千亿元,也是年内3次利润超千亿元。
齐放分析指出,央企的这些高额利润未必给社会带来福祉。
首先,这些利润显示了央企在社会经济中的强势、民营中小企业的弱势。而这些利润绝大多数是靠对市场行业资源的垄断,并非靠高科技产业、高附加值和产业创新所得,而国企垄断性行业就业人数仅占国内就业人数的8.2%,与充分竞争行业75%-80%的群体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其次,这些利润虽然取之于民,用之于社会,如医疗卫生、教育、基础设施的建设,但不利于二次分配,社会百姓增加不了收入,得不到直接的实惠,刺激不了消费,也不利于拉动内需。
第三,央企凭借对市场的高额垄断利润逐渐会失去自身活力、竞争力和自主创新的能力,也不利于参与国际竞争。
而不容置疑的是,改革开放30年来,4000万家民营中小企业和民营资本已成为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发展的引擎,公司是市场的细胞,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有活力、最有创造力、最有竞争力的要素,在我国除了世界500强榜上有名的40余家企业外,主要是中小民营企业创造了今天的社会财富和社会繁荣。
国务院出台的“新36条”“民资新政”是高瞻远瞩的,然而要突破体制性障碍首先要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体制障碍不破除不仅会拖累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会影响30年取得的改革成果。
前不久,中央电视台推出了大型纪录片《公司的力量》,这是一部发人深省、令全社会震撼、转变发展观念的好纪录片,看完这部片子会产生不亚于1978年“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大讨论的效果。(29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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