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郑振华、苏伟哲记者张辉)日前,灵寿县岔头镇大夫庄村村民孙某因车祸死亡,此前他在灵寿农村信用联社办理的20万元小额贷款,由中国人寿灵寿支公司代为偿还,不仅减少了家庭的支出,同时也降低了灵寿农村信用联社的信贷风险。
“灵寿县有两千多家石材加工厂,个体工商户数量多,县信用联社办理的小额贷款两万多笔。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贷款很难要回来,过去每年都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如今河北国寿推出了‘小额信贷保险’,借款人发生意外死亡或伤残,保险公司将替借款人偿还贷款和利息,大大降低了信用社的风险。”灵寿信用联社副主任翟墨生说。
中国人寿灵寿支公司经理靳袆歆介绍,农户的小额信贷都需要一名担保人,一旦借款人因意外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将在法律上承担还贷责任,这常常会导致多个家庭同时陷入亲情和经济的双重危机。中国人寿专门针对借款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借款,而设计开发了两款个人小额信贷保险产品: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不仅涵盖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因疾病导致死亡,而且包含因疾病导致的身体高度残疾,凡被保险人因以上保险事故的发生而无法偿还借款的,将由保险公司负责给付保险金用于抵偿借款。投保人可以灵活选择自己所需要的风险保障。保险期限设定灵活,投保范围广泛,无论居住在农村还是城市,只要身体健康,属于18-65岁年龄段,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借款的个人,均能购买。”
据了解,2009年河北国寿与省农村信用联社签署了《全面合作战略协议》、《单证管理协议》、《批量代收付资金协议》、《委托划转保费协议》,为全面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张家口、石家庄、保定等地业务发展良好,截至11月30日,全省通过农村信用社渠道累计承保13万人,赔款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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