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通过少量的中央财政资金,调动了企业自身、地方财政、创业投资机构和银行等社会资金的投入。据统计,创新基金所带动地方财政资金、银行资金以及创业投资资本等达1:11;另一方面,通过中央和地方创新基金的联动,形成国家与地方基金共同推进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良好局面。
记者:有关研究表明,创业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了解,中央财政为此专门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请您介绍有关情况。
丁学东:好的。创业投资业被认为是高科技发展的催化剂和推动器。为引导创业投资向初创期高技术企业投资,一些国外政府采取设立专项基金向创业投资机构参股、提供担保、风险补助等支持方式。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2007年,中央财政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风险补助、投资保障及阶段参股等支持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和技术创新。
目前,引导基金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07年—2009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了6.59亿元资金。其中:通过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两种无偿资助方式共安排资金3.5亿元,支持了154家创业投资机构,其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830家,投资金额超过38亿元。同时,222家高成长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了创业投资机构的辅导和跟踪,并有望获得5.5亿元的创业投资资本;在阶段参股方面,2008年引导基金与6家创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了6只新的基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基金出资1.59亿元,带动社会资本10.45亿元。今年,引导基金还将通过参股方式与更多的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在中央财政带动下,目前,有关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约100亿元。
努力开创创新基金工作的新局面
记者:在过去10年中,创新基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未来的日子,创新基金将如何与时俱进?
丁学东:根据当前新形势,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强调要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增强经济增长活动和动力。中央财政将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逐步扩大支持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充实和丰富政策内容。创新基金将以更宽的视野,从国家战略的高度,着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用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二是不断创新和完善支持方式。切实从中小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全面掌握技术创新成果孕育、成长和产业化的规律和特征,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和薄弱环节,综合运用和创新多种支持手段,形成更加完备的服务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
三是更加充分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按照“全国一盘棋”的原则,发挥中央财政的示范和导向功能,形成中央和地方政策协调配合、有效互动的工作局面。进一步探索公共财政与商业资本合作的有效途径,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身于企业技术创新领域。
四是要进一步健全创新基金管理制度。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已明确了创新基金的法律地位,有关实施细则及配套办法还将进一步跟进。同时,还将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对原有管理办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使创新基金按照更加科学、规范、透明和高效的目标,更大程度地发挥政策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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