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项国家标准规定,规定整车重量40公斤以上、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将归到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里,划入机动车范畴,按机动车管理,并表示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这就意味着,目前市场上的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将上牌照,驾驶者需要考驾照。消息一出,立刻引起广泛争议,受其影响,石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销量下降了一多半,很多店主开始降价以招揽生意。
“电动车新国标”引发轩然大波
“电动车新国标”一出,立即在电动自行车行业以及电动自行车使用中引起轩然大波。因为,除了全国1.2亿辆电动车车主受影响外,2000多家电动车制造企业中的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将因达不到标准而被迫关门。
“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对石家庄影响也较大。据保守估算,石家庄市区及周边县区电动自行车拥有量至少有70万量,新国准不仅影响电动自行车行业,对广大用户也影响很大。”河北自行车行业协会郭秘书长表示,“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已向标准委递交申请暂缓实施新国标的报告,包括河北省行业协会也已递交了报告。我们的态度很明确,一是希望能延期实施,二是对其中一些条款进行重新修订。”
国标委二度回应 相关标准按期实施
“电动摩托车是摩托车的一种,摩托车从历史上就是按照机动车管理的”;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能实现人力骑行是电动自行车的重要特征之一”。近日,国家标准委周末在其官方网站二度回应“电摩之争”,并全文公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项国家标准,并表示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按期实施。
对于此前自行车协会要求暂缓执行的请求,国标委并没有直接答复。对于目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归属、解决”等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也没有明确回答。
市场变化:电动车销量锐减
“现在,电动自行车基本卖不动了。”昨日,中山路一家电动车销售点的负责人抱怨道。记者注意到,各家经销电动自行车的店铺生意都比较冷清,已有部分商家将降价标签贴在了部分电动车上,希望能带动一下市场销售。然而,尽管一些销售网点采取了降价促销的措施,但销售量并没有因此出现上涨。
据了解,对于即将实施的电动车新国标,不少消费者采取了观望的态度,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来看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他们表示,如果将来电动自行车被划入机动车范畴,就得上机动车道和汽车一起行驶,那就太危险了;而且,还要上牌照考驾照,一是麻烦,费时费力,二是还要增加额外支出,那样,还不如骑自行车省事。
而已经买了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心里也忐忑不安。“自己从合法渠道购买的商品一下子没有了正当名分,一旦哪个部门较真起来,自家电动自行车的路权等权益受不受影响成了悬念。这要真让上牌照,电动自行车反倒成负担了。”市民郑女士表示。
交管部门:尚没接到相关通知
针对2010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标准内容,昨天,记者从市交管部门了解到,按照国家对机动车的定义,现有的一些电动自行车确实应该划归机动车管理。但至于新标准实施后,公安机关该怎么管,现在还没有具体的通知。
有业内人士认为,即便新标准实施,管理起来也很困难:“难道以后警察都要在路边摆个秤,去称一下过往的电动自行车究竟超没超过40公斤?或者警察要到电动车上骑一圈,看有没有超速?国家一直就有对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标准,只是一些电动自行车厂家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按照执行罢了。”所以国家制定标准应该先管住生产源头,不合规定的产品不能上市销售,这才是根本。
责任编辑:cp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