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红梅 通讯员朱丽琴)为给广大贫困群众提供脱贫致富的“酵母”,自2006年开始,我省开展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扶贫部门投入一定额度的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对贫困户的赠股或配股,同时吸收村民入股扩大互助资金规模,在试点贫困村内由入股村民自我管理、有借有还、滚动使用、发展生产。
创新财政扶贫和社会扶贫方式,提高了农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其脱贫致富、发展生产的“助推器”。截至目前,全省共在52个重点县及4个参照县、267个乡、353个村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参与农户达23154户,投入资金7088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4971万元,农户交纳互助金2117万元。在试点村带动下,全省实行互助资金的村近700个,互助资金已成为民有、民管、民用、民受益的“小额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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