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市工商局在藁城市举办贯彻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大型宣传活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这一管理办法规定:全面放开化肥经营权,化肥将不再由供销社“独家专营”。目前,我市工商部门已开始受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展化肥经营的登记申请。
今后,企业注册资本(金)、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数额不少于3万元人民币的,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从事化肥经营活动。据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刘玉惠介绍,化肥经营权的开放,尤其是生产化肥的企业也可以进入流通领域,减少了流通环节,为农民提供了便利。同时,开展农资连锁经营,是防止假冒农资进入市场、减少坑农害农事件的有效措施。《办法》鼓励农资龙头企业开办连锁经营点,对其登记手续给予进一步简化。从事化肥连锁经营的企业,持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就可以直接到门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这对提高优质农资市场的占有率,确保农民买到放心农资具有重要意义。”
“化肥经营权全面放开,我市农资经营企业将出现一个快速发展的局面。”刘玉惠处长表示,全面放开化肥经营权,并不意味着工商部门会放松对化肥市场的监管。目前,市工商局已对全市所有化肥经营企业实施了网格式监管和信用等级监管。他们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每一家化肥经营者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了具体的执法人员;同时,将化肥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录入信用等级监管系统,对信用等级较低的经营者加大巡查频率,每周至少巡查2-3次,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监督所有农资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要求经营者在进货时必须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按照同种农资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检验报告及相关票证,确保农资商品质量实现可追溯监管。
另外,市工商局还将对农资市场全面实行监管预警制度,及时根据市场巡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记录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农资市场监管动态信息和消费警示。健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及时受理和处理农资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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