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企业铆足干劲迎接新挑战(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董永博 摄
本报记者 戴丽丽
“主导工业行业三年翻番、全部工业四年翻番!”为推动实现这一目标,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建立现代工业体系指导意见》、《关于生物(医药)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意见》、《关于现代服务业调整振兴实施意见》、《关于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实施意见》、《关于化工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意见》、《关于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意见》、《关于纺织工业调整振兴实施意见》等7个意见的通知。
这些意见明确,“重点发展生物(医药)、装备、化工、电子信息、纺织等五大主导产业,优化整合轻工、冶金、建材等行业,着力构建优势突出、发展集聚、竞争力强、拉动力大的现代工业体系,推动全市工业倍增发展。”。到2011年,生物(医药)、装备、化工、电子信息、纺织等5个主导行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将达到1155亿元,实现主导工业行业三年翻番目标。到2012年,5个主导行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将达到1487亿元,全市工业增加值达到2632亿元,完成全部工业四年翻番目标。
为促进目标实现,我市将出台落实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包括设立市主导产业调整振兴专项资金,对列入国家规划和省实施意见,并争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和企业,按要求比例进行配套。以贷款贴息、专项补助、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列入市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意见的项目和企业加快发展。对争得国家、省资金支持的项目,按争取资金额的2%给予奖励;支持引导产业聚集,产业聚集区选址优先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支持城区企业到工业园区集中建设,引导分散设立的企业向产业聚集区集中,自2010年起,新建工业项目选址不在聚集区内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不提供土地、资金、电力等生产要素供应。对于跨行政区域聚集的重大项目,由市财政制定税收由流入地和流出地分享的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先支持列入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和省、市实施意见的重点企业,充分利用政府投融资平台,为园区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企业自建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中心的,由市财政给予补贴。在科技研发投入,项目贴息资金,新产品开发补助等方面向重点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倾斜,切实落实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所得税前抵扣政策,对高新技术成果持有人和产业化投资者实行重奖等。同时,我市还将在招商引资,推进节能减排等方面继续实行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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