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研讨会上,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牛津大学萨伊德商学院教授黄佩华、日本庆应大学教授吉野直行等学者发表了主旨演讲,亚行驻中国代表处高级经济学家彭龙运、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局长李连仲、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宋立等发表了评论。国研中心宏观部部长余斌、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主持了今天的研讨会。
与会专家学者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考察,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合理性达成一致看法。贾康说,按照预算法的文字表述,除了国务院特别批准之外,地方政府是不得举债和安排赤字的。但地方隐性负债普遍存在,从2009年开始,正式的地方债在中国已经登堂入室,这就是国务院批准的这两年每年2000亿元的地方债,由财政部代理发行。黄佩华分析了上世纪80年代至今的相关数据,发现中国的基本建设支出有向基层政府渐进性分权的特征,基本建设支出在全部预算支出中所占比重很小,固定资产投资50%以上接近80%来自自筹资金及企业或银行发行的债券、收费、个人资本和捐赠等。在中国赶超型的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多种城市开发投资公司,成功地为很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
目前地方债务的规模有多大?中国财政部门并没有精确的统计。根据今年6月份银监会发布的数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形成的贷款余额是7.66万亿元,也有海外学者高估到11万亿元。这成为地方债的风险所在。对此,贾康强调,从目前来看,地方债务风险是就趋势而言,并不是现存风险,只有23%的地方债务存在明显风险,但对地方债务整体风险必须有足够的预警。因为不透明、不规范、分散存在着的地方隐性负债,有明显的积累风险,并将为此付出“救火”的代价。彭龙运说,地方隐性负债就像肌体上的肿瘤,有疾病爆发的危险,同时还存在管理不规范、没有公共支出程序、挤占民间投资空间等弊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魏加宁表示,对于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一方面要看到地方政府依靠各种手段融资负债对发展地方经济起到一定作用,有些属于不得已而为之;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隐性债务实际上比显性债务更加危险,也更难以监管和控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在谈到如何引导和规范地方融资行为时,与会者普遍认为“疏”和“堵”都有必要,但从中长期看“堵”不如“疏”。核心问题是地方政府一定要实现“阳光融资”。
研讨会上,国外学者还就美国的市政债券体系、日本的财政投融资体制、澳大利亚的地方融资模式以及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进行了评述。
责任编辑:cp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