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俨然已经箭在弦上。相关政府部门不断在各种场合吹风,为房产税的出台造势;与这些部委关系密切的专家不断放出风声,说明年上半年必会出台。有的地方已呼之欲出了,比如深圳,媒体报道说:深圳市政府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深圳市委市政府会同各部门召开紧急会议,讨论房产税在深圳试点,2月内将在深圳实施,可能早于上海、重庆成为“国内第一个房产税征收试点城市”。
一两月太久,只争朝夕,如此迫不及待,堪见地方政府在征税加税、掏百姓腰包上的积极和亢奋。房产税,对多数人来说是一种比较陌生的税种:征税是否正当,是否有必要征,以什么标准征,必须经过何种正当程序?社会在这些问题上根本未达成最基本的共识,众说纷纭,反对声很大,离一个成熟的征税方案尚很远很远——如此混沌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就急吼吼地要开征新税。
在西方发达国家,征税是日常政治中最重要、最核心、也是最严肃的事。一个税没征好,很可能就会断送一个官员的政治生命,力挺新税的官员不得不引咎辞职。一个新税种,不讨论个三五年,不经历数次被议会打回的命运,政府不作无数次妥协和修改,是很难获得通过的。可是在中国,如此重要的房产税,在某些地方政府那里成了儿戏,管它成不成熟,管他同不同意,领导们开个紧急会议,先“税”了再说。
官僚们当然可以潇洒地先“税”了再说,毕竟,他们住的是福利房,税多税少与己关系不大,相反,这种税收起来后,将会成为政府在土地出让金之外又一大财源——别不相信,一个叫贾康的“政府牌”专家,不就已经替地方政府憧憬起税的美好未来:应让房产税和资源税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官员们闻税起舞,政府闻税则喜,作为税收承担者的纳税人,却必须追问:这种假“调控高房价”之名的税收得正当和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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