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化腾的财富是他自己创造的,他也给所在地区创造了效益。不管他捐不捐出住房补贴,他主张权利无可厚非。
而且我觉得马化腾积极地去申领,倒是对这个政策的支持,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政策,反而有可能增大这个政策的效益。至于他拿这个钱去做什么,那体现的是他个人的道德水平,而非政策层面讨论的问题。
鼓励各类高级人才在京创业和工作,对于在本市工商注册且税务登记的企业聘用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予以奖励,用于其在本市购买商品房一套、汽车一辆、以现金出资在本市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参加专业领域培训,每年限申报一次,奖励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其购房、购车、投资及培训所付款项且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一)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世界500强中的境外公司在京投资的企业及世界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在京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连续2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二)被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聘用连续2年以上且年薪10万元(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三)被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聘用,连续2年以上担任主任或相当职务且年薪10万元(含)以上的人员……
这是一段摘自《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中的文字,“连续2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年薪10万元以上”、“奖励,用于在本市购买商品房一套”、“不超过30万”……
“创造出良好的投资环境,企业家自然会得利”
竹立家:政府应该想清楚自己是干什么的。政府应该是为社会提供全面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政府只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经济就会自然发展,企业家也会自然得利,这都是很正常的。企业家得利之后当然会为当地带来相应的税收等利益,这都是很自然的行为。对于企业家个人怎么发展、发展的程度、发展的水平,再到个人贡献、纳税水平,这都是自然的。因为企业本身的利润也在增长。如果发展环境和发展氛围不好的话,企业家离开,也不会有贡献可言。企业是趋利的,如果政府的服务提供的好,吸引他来,他的贡献也是要在获利的情况下作出的。
反过来拿着公共财政收入的钱,给企业家各种各样的奖励,这是不对的。这两年,一些地方政府为企业家和他们的子女搞公费培训,这让老百姓看了很不舒服,这不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政府应该为社会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应该去帮助弱势群体。普通民工也对地方经济作出了很大贡献,政府的奖励政策为什么很少考虑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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