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住房补贴的名义奖励人才,是错误的”
竹立家(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可以看到,这样的政策现在各地都有,这都是不对的。很多地方的政府都会对作出贡献的人给予奖励,如果以其他的形式进行奖励,我可以理解。但是,以住房补贴的名义那是绝对错误的。即使现在要奖励人才,也有很多其他形式可以考虑啊,比如政策性优惠、对企业发展相关的优惠等等。
现在地方政府的政策也存在着很大的误区,这个误区包括对企业家进行奖励、对企业家进行公费培训、对企业家的子女也进行公费培训。
我们要看到,无论企业家对当地经济作出多大的贡献,他从中也是要获得很大利润的,这是相辅相成的,否则他也不会在当地开办企业。这种情况下,再拿纳税人的钱和财政收入,对企业家本人和他们的家属进行奖励和培训,这是不合理的。
“马化腾们应积极申领,让更多人知道这个政策”
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首先深圳的这个政策属于激励的范畴,而非福利的范畴。如果是福利,肯定要讲求公平性,但这是激励,肯定是要有选择的,因为激励是有导向性的。
其次,一个政策并非是只针对马化腾一人而定,既然政策已经制定了,马化腾符合条件,按照政策执行无可非议。
从政策本身来讲,它肯定是指向地区未来发展目标的,比如发展什么领域、需要什么样的人才。
制定这样一个政策,肯定会通过调研、研究、分析,按照现在的地区特点和未来的规划方向,所以深圳的这个政策是引领着地区的发展方向的,是符合当地发展利益的。
实施过程中,激励政策总会使一批人受益,而非针对某个人或某家公司。受益者里肯定会有成功者,也有潜在的成功者,既有马化腾,也有在住房等各方面存在困难、受到各种制约的人。这表明当地政府对人才的生活是关心的,是给这些人才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使这些人能够留下来为促进地方发展作贡献。
政策中的人才标准本来也不是按照资产划分的,执行当然不应依资产而行。如果因为马化腾有钱,对他就不按政策执行,那就破坏了政策的严肃性。
责任编辑:cp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