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河北省综合发展水平比2008年提高5.9%
本报讯(记者 王 巍 实习生 张光辉)昨天,河北省公布了去年度设区市、县(市)城镇化发展监测结果。全省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显示,去年,河北省城镇化发展综合指数为105.9,综合发展水平比2008年提高5.9%。据了解,石家庄市城镇化发展综合水平、城镇化率分别位列全省第三和第二。
2009年,我省11个设区市城镇化发展综合指数由高到低依次是:唐山、秦皇岛、石家庄、廊坊、邯郸、沧州、保定、承德、邢台、张家口、衡水。与全省平均水平比较,唐山、秦皇岛、石家庄、廊坊4市继续高于全省,其他7市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从反映城镇化发展综合水平的六大构成要素看,经济发展水平前3位为唐山、秦皇岛、石家庄;城镇聚集水平前3位为唐山、石家庄、秦皇岛;城市建设水平前3位为石家庄、沧州、邯郸;城市生态环境水平前3位为承德、秦皇岛、廊坊;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前3位为廊坊、唐山、石家庄;社会发展水平前3位为秦皇岛、保定、石家庄。
设区市城镇化率比较结果显示,2009年,11个设区市城镇化率均有不同程度提高,提高幅度在0.99-2.38个百分点之间,其中6个市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石家庄市的城镇化率位列第二,达到48.62%。
县(市)城镇化率比较结果显示,县域城镇化水平继续提高,2009年,136个县(市)城镇化率居前30位的依次是:邯郸县、任丘市、三河市、唐海县、黄骅市、迁安市、涉县、霸州市、武安市、香河县、泊头市、青县、遵化市、冀州市、清河县、东光县、正定县、万全县、沙河市、涿州市、文安县、栾城县、迁西县、大厂回族自治县、乐亭县、滦南县、玉田县、鹿泉市、宁晋县、孟村回族自治县。这30个县(市)城镇化率均在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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