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国省 通讯员张硕敏)来自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的最新调查显示,一季度,石家庄市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59.7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9%。
居民家庭各项收入中除经营性收入有所下降外,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三项指标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房租和利息带动财产性收入增长6.6倍
“一季度,石市市区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人均为38.05元,同比增长6.6倍。”石家庄调查队有关专家说。
该专家分析原因有二,一是随着居民储蓄的不断增加,利息收入快速增长,一季度,人均利息收入18.45元,同比增长6.8倍;二是随着居民住房状况的进一步改善,拥有第二套、第三套住房的居民家庭越来越多,从而带动出租房收入大增。一季度,人均出租收入19.59元,同比增长6.8倍。
一季度,石市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925.6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7%。转移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40.8%,是工资性收入外的居民家庭收入的第二大组成部分。据调查,一季度石市市区居民家庭人均离退休金收入1775.5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2%,是转移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季度,市区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2486.9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0%,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52.6%,居各部分之首,仍是居民收入构成的主体。
私营企业主减少致经营性收入降17.1%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石家庄市个体经营性收入增长步伐受阻,今年一季度出现回落。调查显示,截止到3月末,市区居民家庭户均城镇个体或私营企业主人数为0.11人,比去年同期减少8.3%,人均经营性收入274.39元,比去年同期回落17.1%,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仅为5.8%。“政府部门应积极为发展非公经济创造条件,鼓励私营个体企业跨行业多种经营。”石家庄调查队有关专家建议。此外,还应拓宽就业渠道,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对低收入群体实施就业重点援助,直接提供就业岗位,促进低收入户收入增长,缩小高低收入家庭的差距。
贴士
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辞退金、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通过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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