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市装备制造业发展,市工商局日前出台了《关于支持全市管道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企业注册登记门槛降低,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
《措施》规定,凡是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的管道装备制造行业及相关的其他产业,注册资本达到3万元以上即可进入该领域,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自然人出资、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管道装备制造企业,可以选择登记机关,既可以在县(市、区)工商局登记,也可以申请到沧州市工商局登记。降低企业集团登记条件,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降低为3000万元,子公司个数由5个降至3个。
对未涉及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的管道装备制造企业,可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不再设定任何形式的限制。对于筹建期长的管道装备制造企业,可以先核发带有筹建性质的营业执照,为企业新上项目筹建工作提供便利,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再从事开工建设、生产经营。
对于注册资本认缴数额达到5000万元,首期出资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企业,市工商局将派专人帮助企业到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不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对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管道装备制造企业,申请冠以“河北”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的,由过去企业自行到省工商局审批,变为由市(县、区)工商局免费代企业办理。取消申请冠以“沧州”“沧州市”企业名称的条件限制,凡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管道装备制造企业,均可申请冠以“沧州”或“沧州市”行政区划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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