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朝丽)《河北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近日出台,规定我省今后将通过5种方式筹集符合基本标准的廉租房。《办法》明确了廉租房保障资金的筹措渠道。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县(市)土地出让净收益,比例不得低于10%;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后的全部余额;市县(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房保障的资金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房保障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廉租房补助投资资金和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其他资金,包括廉租房保障资金专户利息及社会捐赠的廉租房保障资金等。
今后,建设廉租房将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廉租房的,按廉租房总建筑面积占项目中住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折算廉租房用地面积进行行政划拨。廉租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廉租房的,按廉租房总建筑面积占项目中住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折算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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