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
一段时间来,市场对被称为“中投二号”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一直很关注。最新的消息是,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日前在中央企业重组经验交流与培训班上表示,新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筹建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并有望在年内成立。
国资委成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目的是运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持中央企业重组,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从理论上而言,有其必要。因为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国资委作为企业的出资人,它的角色要求是企业的“老板”而非“管理者”。但现实中的国资委,还是代表政府对多数国有企业进行监管的监管者。所以,国资委要做一个干净的出资人,就面临着如何管理国有企业的问题。
目前,国资委管理的央企有132家,按照国资委的规划,到2010年也即明年,央企户数将减少到80~100家,其中30~50家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以国资委现有的力量,是无法做到对每一家企业都进行资产运营和管理的,它只有打造一个资本运营的平台,让这个平台去进行央企的重组和产业的整合,国资委只管理这个平台就行了。这也从某一方面规避了国资委的政府身份直接持有企业资产的尴尬。
但理论上的必要性并不等于现实中的可行性。类似于国资管理中心的资产运营公司并不是没有,诚通集团和国投公司就是国资委在央企层面专门以控股公司为平台,由控股公司对一些国有股权进行管理和投融资的两家企业,但从效果来看不是很好。比如,在国投所管理的800多个项目中,经营业绩好的只是少数,而且800个项目呈现出多、小、散、差的特点。以央企之多,再成立一个资产运营平台没有什么不可以,然而,既然前面两家效果一般,很难保证这后一家会比它们做得更好。
这里涉及控股公司的运作模式问题。现在控股公司对央企的整合和重组并非是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和遵循市场规律而进行,很大程度上是为整合而整合。按照国资委总体设想,要装入这家公司的,主要是央企排名80或100名之外的、规模较小、经营业绩不好、资产负债率高、不涉及国计民生的央企。但从国资委年初对15家这样的央企征求意见来看,只有2家愿意并入这个还未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为什么多数央企不愿并入呢?原因在于两点:一是国资委资金来源有限,新的资产管理公司的启动资本可能来自以往央企上缴的红利,2008年国资委共收取央企利润547.8亿元,其中只有81.5亿元用于推进央企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今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央企上缴的红利比去年肯定要少,因此新公司的注册资本大胆估计也就是几十亿元;二是被并入的央企形式各种各样,行业跨度很大,企业各自之间没有共同业务,在具体的经营上难以统筹管理。如果国资委为了做大做强的目标强行合并,体现的只是行政意志而非市场意志。这样重组的企业,即使企业资产上规模可能很大,但能否称得上有竞争力就难说。
因此,国资委把股权放在一个篮子里经营的模式很美,但要实际操作好难度确实很大。其实,国资委这样做的真实目的,不外乎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让国有资产在央企系统内循环。
国企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国有资本尽可能从非战略性领域退出。事实上,国资委既然已经确定了在7大关键产业和领域保持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而新公司要整合的企业,是一些中小型的、与民生关系不大的、效益不好的央企,因此,与其硬把这些非战略性领域的央企捏在一块,不如充分给予它们自由,让它们在市场中磨炼。如果这些企业能够经过市场竞争的严格考验,那才真正是做大做强,否则,扶持的不过泥足巨人而已。
国资委要做一个“干净的出资人”,就应勇于做股东、做老板,真正从出资人的立场去运作企业。除了在一些关键产业和领域保持国企的绝对控制力外,对其他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解决其发展问题,这样无论对中国经济还是国资委自身的职能转变,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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