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中国制造的“代工”赚的是辛苦费、血汗钱,是当代国际分工产业链条的下游,是附加值最低的环节,而且还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所以我们国家才提出了创新战略,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期望尽早改变这“世界工厂”大而不强的局面。这“代工”一词又如何跟“创新”和“创意”扯得上联系呢?
从目前中国乃至世界各国的专利、商标申请数量,创意产业的发展情况来看,企业是当之无愧的创新的主力军,也是创新和创意最直接的受益者。但是由于中国企业普遍在知识产权方面家底比较薄,所以,说到创新和创意,很容易就会想到企业要研发,只有自己研发,申请并获得了知识产权,才能挺直腰板抬起头,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其实创新并不是自己干才叫创新,自己研发当然是创新,但若把创新理解为自己从头开始研发那就是新时代的闭关自守,是井底之蛙,鼠目寸光,不可取也不足取。
那么,创新是什么呢?
创新是一种理念,是一种经营模式,利用凝结人类智慧劳动的创新成果作为竞争优势,卖的是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而不是以劳动力的廉价作为比较优势,卖的是加工服务和物理产品。
比如有些中国企业在给跨国公司代工产品的同时,自己也会生产一些同类的产品,虽然是同一条生产线上下来的物理上或者化学成分几乎完全相同的产品,贴上不同的商标之后,价格和受欢迎程度立刻分野明显。跨国公司业已树立品牌声誉的产品,售价高,卖得快,现金回笼迅速,实现良性循环。
代工企业自己偷偷摸摸搞的自己品牌的商品,虽然质量没有分别,价格往往不及正牌产品的一半甚至十分之一,却依然是卖不动,赊账多,回款慢,陷入恶性循环。这样的现象,不是简单一句“中国消费者喜欢崇洋媚外”的抱怨所能解释和解决得了的。世界各国的国民并非不想支持国货,奈何大多数普通人钱包有限,在现实的外国货质优价廉面前,总是要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了。所以日本车在美国卖得好,不是美国人不爱国,而是美国汽车企业自己竞争不过人家。在当今时代,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不仅仅是买的有形的产品这个载体,还有它包含的服务体系,品牌价值等。大凡品牌声誉好的,多已经过市场检验的,总比你空口白话说自己“以消费者为上帝”靠谱。所以,创新的小品牌大可不必妄自菲薄,持之以恒地善待每一个消费者,总归也有出头的一天。
中国企业如果自己不增强自己的软实力,靠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优势而非廉价劳动力的比较成本优势去占领市场,那么,化危为机-从经济危机中实现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就会成为空话。
何谓“创新代工”?这是笔者生造的,却也是笔者长期以来观察和思考,又在一次与朋友茶余饭后的聊天经过思想碰撞后偶然想到的一个说法。这种现象是现在有不少跨国公司购买众多中国小企业,甚至小工作室、在校学生的创意或者科技研发的半成品,运用企业自己的技术力量、政府资源和经营优势,快速深入研发,形成知识产权及产品进入商业运营阶段,获取经营的成果。
许许多多的中小企业或者小工作室,往往有一个好想法,好技术发现,好的设计或者创意(也许有知识产权,也可能还没有做到可以获得知识产权的地步,比如有一个好的故事构思,但是要形成小说或者电影,却还需要文字功力及编剧、导演、演艺等综合实力),却没有财力去做实验,或者做产品,或者不熟悉商业经营,如果自己创业,毕竟是失败的多,但是卖给大公司,象风险投资一样,也许十个里面也就能做成一两个,但也只要做成一个,那全部成本收回不说,还会有可观的盈利。
所以这实际上是跳出了任何一个公司自己的企业组织的框框,在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集众人之智慧,彼此各用其长,相互借力,是全社会形成团队合作风气的一种尝试,似乎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用语,姑妄称之为“创新代工”和“创意代工”。
中国企业靠这种创新代工和创意代工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如果运用得当,甚至或许可以弥补我们长久以来家底空虚的不足也未可知。那就是我们巨大的人口,海量的中小企业数目,以及日趋普及的大学教育和研究生教育,这些直面市场、置身于市场的创新和创意潜在群体究竟蕴藏着多大的创新和创意的金矿,那是想想都是令人激动的!试想当年IBM如果收罗了盖茨这个退学生,微软如果收购了谷歌创业的几个小伙子,今天未必没有同样好的软件和搜索产品,但是否有微软、谷歌这样的IT企业,那可就殊难逆料了。
中国企业奋起直追的希望形成什么样的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国际格局呢?当然不能是目前这样的某些跨国企业一边倒地倒拥有知识产权,中国企业被动挨打的局面,这些年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上屡败屡战,不仅赔掉了大笔的赔偿金,还几乎赔掉了中国企业的商誉乃至中国商界的声誉,甚至是中国人民在在外国人的误解中也不免遭殃,这就应该是中国创新的最糟糕局面,不能再坏了!将来的可持续发展的局面应该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知识产权格局,大家靠交叉许可、相互持股等方式实现共赢,任何把一方置于显著不平等地位的策略都必将遭遇对方的抵抗而不可能持久。
在企业和创新代工、创意代工的这两大群体之间,还需要一个帮助寻找对方寻找伙伴并做拼缝的中介机构群体。关于知识产权的中介,笔者将另行撰文讨论。这里笔者还想略微讨论一下现在各地都在积极推行创新激励政策问题。
目前国内各地政府激励创新的政策颇多,导向可嘉,但多年实行下来积弊也不少:一是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缴税越多,退税或者奖励越多,本文中倡导的创新代工可能十有八九都是交不了多少税的,也就享受不了多少政策,所以正如民间评价,这样的政策多少有点嫌贫爱富的嫌疑,冀盼从善如流的改进;二是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和产出考核急需完善。现在科研资金和政府各种投入往往是“宽进严出”,申请时有审核,执行中和事后的成果事实上无人实质性监督。主管部门人力有限,有些小的投入,甚至连审计都没有。是否可以考虑奖事不讲人?民营和国企一视同仁?甚至是合资企业,只要真的是企业研发,企业所有,并真实向其他外国关联公司和母公司收取知识产权费用并依法向中国政府纳税,何妨也予以奖励?政府的科技扶持政策自身也要定期进行绩效评估,不管是谁,拿了钱不做有效产出就是浪费,应该修改规则让资源向有效率的部门配置。三是投入产出不成比例,科研正规军没有发挥创新主力军的作用。四是重视技术不重视制度和管理,重视有形的硬件建设,忽视无形的软件诸如法律环境等建设。科技创新的主体是企业,政府需要重视政策法律等公共服务的软硬件建设,但硬件易得,软件难求。有些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投入硬件已经很大,布局也相当齐全,却是形成开了很多饭店没有足够客人来吃饭的局面。这也是笔者一直思考并尝试提出“创新代工”、“创意代工”的概念,希冀有所改观的触动因素之一。
依笔者一管之见,中国的创新和创意产业,不能寄望象赶工期盖大楼那样多快好省,但是当代科技和经济发展的迅速,若动员全社会形成创新代工、创意代工的氛围,举民间之力,助中国企业成功,各方利益均沾,必能有益于中国企业加快创新的步伐。当然这当中还不能脱离诚信文化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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