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审批12层却建到了20层,湖北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的经济适用房大楼被判强拆,损失将达500万元。公司方面称,“我们违法了认罚,多少钱我们都付。但希望不要拆除,以免浪费资源。”规划部门却表示,如若不拆,也就是法律失效,将来大家都来“赌”,城市损失会更大。不让“赌”成功,这幢楼应该成为一个违建反面教材。(《长江日报》10月29日)
为何早不拆除,让违建到了20层的既成事实后才拆除?因为建筑单位可能根本就没把规划部门的整改通知当回事,而当他们依法向政府申请批准强拆的时候,建筑单位的公关活动也早已开始,等到上级政府部门权衡利弊终于批准强拆之时,大楼违法长高必然已成既成事实。真正的问题在于,建筑单位为何敢于抱定了违法的决心?正如其负责人所言,“从动工起就打算做23层楼。我们是做了罚款准备的。”
此豪言壮语的意思是:你规划局尽管批你的,我就照我自己的目标建,不就是罚款吗?这是否说明,只要生米煮成熟饭,就不可能劳民伤财地强拆?通过缴纳罚款换取违建特权,堪称“双赢”执法。事实上,过去武汉不乏这样的例子,最后都是认罚而不了了之。
从这个角度说,湖北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只是循先例而行,甚至都谈不上规划部门所称的“赌”。因为相关法律作为显规则在当地似乎早已失效好多年了,严格遵行实际有效的“潜规则”,应该叫“懂行”而不是“赌博”。
一种普遍的猜想是:会不会因为这家单位后台背景不强公关能力不行,才导致“既成事实”却被强拆的结局?与大动静的强拆相比,私下进行的罚款同样是一种有作为的执法,而且还有可能从中得到提成好处,有关部门似乎犯不着为此“找茬”。
历史早已证明,依靠个案来杀鸡儆猴的效果并不很好,浪费500万元强拆8层楼,即使能做成一个反面教材,充其量也只是写在纸上的;势力强大的“双赢潜规则”并未在制度层面上受到任何损伤,“缴纳罚款换取违建特权”依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诱惑力。更何况,被强拆的大楼属于一家国企,浪费这500万元也是典型的国有资产流失,执法来执法去,“全民”最后成了冤大头。
责任编辑:cp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