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的城市经济社会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发展布局和结构日趋合理,城市经济在国民经济中重要作用日益显著。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大幅提高,城市个数由新中国成立前的132个增加到2008年的655个,城市化水平由1949年的7.3%提高到2008年的45.68%。
100万以上人口城市达122个
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新中国成立初期,大城市寥寥无几,1949年在132个城市中100万人口以上城市仅有10个,占7.6%。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大中城市的数量不断增多,科学的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使得我国的城市发展结构日趋合理。
2008年在655个城市中,市区总人口100万以上人口城市达122个,占18.6%;50万至100万人口城市达118个,占18%;50万以下人口城市达415个,占63.4%。
全国共有建制镇19234个
小城镇发展呈现新局面
新中国成立直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不足,城市化进程缓慢,1978年全国仅有建制镇2173个,且以县城关镇和工矿镇为主。改革开放以来,小城镇发展呈现新局面,小城镇数量迅速增长。
2008年末全国共有建制镇19234个,比1978年增加17061个。新建的建制镇大多由原乡建制发展而来,是分布广泛的乡村中心,并正在发展成为以农业服务、商贸旅游、工矿开发等多种产业为依托的、各具特色的新型小城镇。2008年全国小城镇人口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由1978年的20%上升到45%以上,2007年全国建制镇建成区面积2.8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5459人/平方公里,小城镇聚集效应逐步显现。
三大都市圈GDP占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33%
城市群发展迅速
经历了60年的城市建设,我国城市发展体系已逐渐走向成熟。除原有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冀、厦泉漳闽南三角地带外,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川渝城市群和关中城市群也开始初露端倪。2008年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三大都市圈地级及以上城市地区生产总值(包括市辖县)106242.6亿元,占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区生产总值(包括市辖县)的3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包括市辖县)分别为56566元、56000元和374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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