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金融办组织召开了我省首次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培训会议,这标志着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风险防控进入系统化管理新阶段,对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意义重大。
2005年10月,我国启动了以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为宗旨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2008年10月出台了规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于2006年起步,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有试点公司132家,累计发放贷款167亿元,各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迄今为止,我省小额贷款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逾期贷款占贷款余额比例一直保持在0.8%,远远低于商业银行现有水平。经过从去年11月到今年6月的规范整合和重新审批,目前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已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今年上半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57亿元,利率区间在月息5.5‰至16.2‰,实现利润6826万元,上缴税金2531万元。
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营贷款的机构,是高风险行业,需要严格监管,及时防范化解风险。按照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由地方政府负责。对于我省各级地方政府,如何认识和实践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工作,仍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和挑战。
为此,本次会议强调,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责任重大,监管者应牢记自己的神圣使命,忠实履行职责。小额贷款公司以扶贫为目的,以自身的灵活经营和市场定位填补了大银行无法覆盖的市场空间;对政府,是度危机、保增长、扩内需的重要部署;对民生,是济危急、惠民生、维稳定的重要保障;对小型企业,是赢大市场、谋发展、成事业的重要途径。
本次会议要求,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控,要严防“四条高压线”,即重点控制吸收社会存款和非法集资、放高利贷、暴力收贷、跨区域经营,以防止经营风险扩散为社会风险。
监管方面,目前我省已经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配备了专职监管人员。会议要求必须坚持“从严、从细、从快”和“预防为主”的监管原则;必须采取非现场监测、现场核查和第三方审计相结合等复合监管手段,努力做到“摸得透、讲得清、管得住”。要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机制,健全运营分析制度,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加强社会监督,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万元以上重奖;年底进行专项审计,每季进行现场巡检,每月进行运行分析,开发运行非现场监督检测软件系统,发现可疑问题及时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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