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公共财政的要求,财政资金主要应当用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共事业的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对企业,主要应当用于奖励和扶持,如对高新技术进行财政贴息、给予高科技项目财政扶持、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品实施奖励等,而不是通过住房补贴等方式成为极少数高管的个人福利。
对绝大多数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来说,它们需要的并不是政府能给高管个人多少奖金、补贴,而是政府能创造怎样的发展环境,能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多少实质性帮助。如果一手给奖励、补贴,一手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这样的奖励和补贴是企业不需要也不欢迎的。
况且,在房价已广受社会诟病的情况下,给原本就很富有的人以房补,等于在变相抬高房价,拉大社会贫富差距,加剧社会不公。
近年来,有关如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话题,也随着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的不断下降,而日益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其中,如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及公共性,则是公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如果财政资金以住房补贴的方式给企业高管等富人,财政的公共性还如何得到体现?公共财政的作用还如何发挥?
可以理解的是,深圳的上述做法初衷是为了吸引更多更好的企业、人才,但如果形成连锁反应,产生的不良后果也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我在赞赏深圳市重视企业、人才的态度的同时,对其做法和由此形成的权力错位不能不表示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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