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政策上规定各级财政是行政事业性国资的主管部门,但是,各级财政仍只是一般性的管理指导,对资产的产权、使用、处置等缺乏有效监管,难以对资产的形成和配置实施宏观调控。”文宗瑜表示,受部门利益导向的影响,实际管理中出现了财政部门、国资部门与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三足鼎立”的局面,最终出现了多头管理与管理“真空”并存的现象,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整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具体讲,有两方面问题。首次,管理目标模糊。目前虽然明确管理体制,但是财政如何进行管理还在摸索阶段。由于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错误理解,导致实践中管理目标模糊。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也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必然导致社会公共服务严重缺失。
“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品或公共服务的,所以管理目标应是社会经济效益和经济公平的最优化。只有正确理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质和目标才能找到合适的方法来管理。”权威人士认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保值增值”要从大循环的角度来理解,而不是直接通过种种创收方式来实现,否则就背离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根本目标。
其次,管理机制缺乏,不能进行客观评价,导致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在资产使用上,缺乏客观、公正、有效的考评监督机制导致资产使用效率低。没有对资产效用进行客观评价,就无法改变资产占用的随意性;在资产流动上,缺乏明确的规则来促进,导致单位占有实际变成单位所有;在资产处置上,缺乏规范处置程序和途径,导致单位自行随意处置,造成资产流失。
“财政预算软约束引发单位占有欲望的无限扩张,导致资产配置不公,浪费严重。”权威人士强调,“只有建立一套完整的资产占有、使用、处置、收益上交的实施细则才能保证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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