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绝不仅仅是出版业等个别领域的问题,早些年,一些研究机构和设计院所的改制过程中,就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上述业内人士谈到,不少事业单位,尤其是部分新闻出版单位具有很高价值的无形资产,相关的规定也要求,在改制时必须对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所有资产进行评估,“但对于评估价值的确定,并没有严格明确的规定,这就容易造成改制过程中无形资产无法评估入账的情况出现。现实中,不少事业单位在改制时,对商标、专利、品牌、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根本就不进行评估。”这成了一种无可奈何的漏洞。
纠结的管理体系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解律师认为,这种进退两难,追根溯源还是在监管体制上出了问题。1998年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由于管理职责界定不清、认识不统一造成管理体制长期缺位。2003年国有资产改革,明确由国资委来负责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但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却依然处于“管理盲区”。
权威人士介绍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虽然名义上由国家统一所有,但是长期都是部门分割管理,单位无偿占用,实际上无人对资产负责。产权不清、出资人缺位、“内部人控制”很容易导致管理混乱、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为此,各地不断摸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出现上海、深圳由国资委负责,吉林、四川等省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和大部分省份由财政部门负责的管理体制。2006年7月财政出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才规范理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这就是目前的三层管理模式: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监督,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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