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本来就应该归国家所有,这样把国家利益变成集体利益甚至是个人利益就是一种国有资产流失。”他举例说,西部某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收入有20多亿元,大部分都没有上缴财政由各单位自行处理,流失惊人。
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资产配置不均,运行效率不高,重使用轻管理,大量的资产处于闲置浪费状态。很多单位都想多占有资产,办公设备样样俱全,但长期闲置。作为固定资产中两个最主要资产,房屋、公务用车在不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配置非常不均。
有单位人均办公用房超出平均水平数倍,闲置房产可以拿出去出租。而有单位却无房可用,只能靠财政拨款租借;很多单位公务车每天除了早晚接送外,都停在单位,但是保险、维修费和司机的工资福利却照常开支。“这种性质的流失更可怕。”他说。
令人头痛的资产评估
近年来,为了防止在事业单位的改制过程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财政部先后出台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六部监管规定,地方财政部门也根据各地实际出台了加强事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这其中,首当其冲的当属资产评估。理论上,通过资产评估,可以界定资产的价值,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然而,正是这个被视为防止国资流失的“最重要一道关卡”,在现实中却是漏洞频现,操作起来掣肘颇多。解律师表示,即使排除如前所述故意不做评估的情况,资产评估也是个令人头痛的问题,“要做资产评估,首先要明确产权,但产权不明晰可以说是我国事业单位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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