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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步
 
巨额烟草利益致部门博弈 中国承诺恐失信于世界
来源: 南方日报  更新时间:2010/5/26 14: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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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年控烟工作开展后,还是有些变化。”黄晓军劝人戒烟时最爱讲这两个故事:

    苏州市卫生局局长到深圳交流时,习惯地在会议室中拿出火机点燃香烟,遭到了深圳市卫生局局长江捍平不留情面的批评,回去感慨地说“抽烟还真会丢面子啊”;

    茂名市常务副市长郭元强更坚决地表达:在他临死前要争取抽一支烟。因此现在谁也别给他递烟,因为他还不想死。

    目前,广东省卫生厅已经发出通知,规定2010年底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慢性病防治站(中心)、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均实现全面禁烟,建成无烟单位;2011年底,所有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全面禁烟,建成无烟单位。

    除了卫生系统,教育部门也准备行动。据国家控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透露,教育部计划在今年6月出台更严格的规定,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室内外禁止吸烟,大学室内禁止吸烟。

    广深试水

    立法难执法更难

    在控烟专家看来,控烟最有效办法始终是立法。

    但黄晓军透露,目前全国人大没有这个立法计划,广东省人大也没有。

    希望寄托在一些有立法权的“较大市”,比如广州、深圳。事实上,1998年制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已明确规定在医院抽烟可罚款20元,但12年来卫生部门从未开出一张个人罚款单。

    而《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表决稿)》经半年“拉锯”,上月底终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室内办事区域、医院、学校、电梯等12处为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的罚款。《条例》待省人大批准后,即可明确生效时间。

    “这不是件容易的事!”黄晓军说,草案二审时,“办公室”被剔除在外。一批专家立马急了,大声疾呼:工作场所不禁烟是控烟大倒退,在各方面努力下,“工作场所禁烟”条文得以保住。

    有了地方性法规,但谁来管,怎么管,罚款怎么用?这些执行问题如“烫手山芋”,让广州相关部门“面面相觑”。

    广州市爱卫办副主任伍任初透露,“分责任田”管理是初步考虑,“比如学校就由教育部门负责,餐饮就由管理饮食的部门负责,而罚款该如何管理仍在研究。”

    但在黄晓军看来,分开管理等于无法管理,因大部分部门不具执法权,“由广州市城管属下的爱卫办执法最合适”。他认为,“广州可以像培养交通协管那样先培养20个人,只要能抓到1%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人,久而久之就能起到警示作用,而且大家也渐渐觉得公平。”

    他建议,广州可学习北京的“无烟奥运”经验,借助“亚运大势”抓控烟。“北京奥运时,爱卫派人抓控烟,卫监所抽人查,所有涉外宾馆、场馆都无烟。尤其是比赛场馆,人们入场时要没收打火机,也就没法抽烟了。”

    北京有奥运,上海有世博,广州有亚运,大城市有“大事件”可以“借势”。但其他的中小城市、乡村,怎么抓控烟?

    “明年兑现全国公共场所禁烟的承诺,实际上很难。甚至全国实现公共场所禁烟,还需要几代人的努力。”5月20日,在长沙举行的控烟媒体宣传研修班上,卫生部妇社司健康教育处处长李新华有些无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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