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危机时代,民营经济如何抓住机遇,告别无奈和“边缘”,谋求新的发展?
5月13日,期待已久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由国务院正式发布,此举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想象空间。
今天,面对后危机时代,中国经济期待新的动力,民营经济如何抓住机遇,告别无奈和“边缘”,谋求发展?政府和相关机构如何提供真正的支持和保障,扶助民营企业实现新的跨越?
5月11日,在北京丰台区打造“外地民营企业进京的桥头堡”——中国民营企业总部基地之际,一场官、产、学三方思想盛宴别开生面,发人深思。
保育钧:新老“36条”凸现民营经济理论困境
过去一年来,国进民退问题争论得很激烈。金融危机冲击,国家出台一揽子经济刺激政策完全必要,但是出拳容易收拳难,之后怎么收回来值得深思。金融危机后,我们需要总结新理论,民营经济发展也需要理论新突破。
今年“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强调中央方针政策没有变,这不是无的放矢。民营企业要做到一视同仁、平等竞争,从来都不容易。
不久前,3月24日和4月27日,国务院连续召开两次会议,讨论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4月27日国务院研究今年九大改革重点,第一个重点就是消除体制性障碍,扩大民间投资。
现在,“新36条”出来了,我早就希望它尽快出来,但是如果理论问题不解决,争论恐怕还会持续下去,就像“老36条”一样,五年过去了,不能说一点影响没有,但是进展尚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民营企业合法活动提供了体制性基础,一个初级阶段理论解决了身份合法问题,一个市场经济理论解决了民营企业竞争地位的平等问题。但是民营企业到底要做什么?并未有真正回答。
“十五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十六大”将民营企业家定义为“社会主义建设者”,“三个代表”思想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现在,有两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第一,在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是国有资本一种承载形式,应该是完成政府政策的工具。基本定位和职责是提供公共产品、公共设施,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事务,而应该毫不动摇地退出竞争性领域,不应该东张西望。
第二,民营企业应该是人民群众自己创造财富的组织,要把民营经济真正看成自家人。“十七大”明确提出,要通过改变观念,通过鼓励创业来解决就业;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放眼全国,哪里率先突破这个问题,哪里就能取得发展先机,占领制高点。
曹凤岐:突破民营经济的融资之难
根据数据显示,民营经济占中国GDP总量的66%,税收贡献率为71%,社会投资中占45%,就业人口占近90%。其中的中小企业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提供了全国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完成了中国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是创新不可忽视的力量。
然而,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遇到最直接的困难就是融资难,银根紧缩、融资渠道狭窄已成为限制民企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建立完善的市场融资体系需要大型商业银行转变贷款理念,向中小企业倾斜,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可以成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合作银行或合作金融组织,建立一些政策性的市场化运作担保公司以及相应的征信和信用评级体系,使中小民企真正得到金融支持。
民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支持,日本主要靠财政、银行、企业共同出钱来建立一个基金——信用保障协会来对中小企业进行担保。政府可以创造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提供政策(包括税收)支持;建立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和孵化园,提供平台,招商引资;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并完善有关民营企业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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