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台北1月15日电(记者刘刚 徐群)台湾金融监管主管部门负责人陈冲15日表示,QDII限额规定已提报行政主管部门,希望能在最短时间公布
两岸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MOU)16日生效,大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额度限制和两岸金融设点参股往来办法都还未出炉,陈冲15日出席台湾金融服务业联合总会举办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金融议题”研讨会时,作上述表示。
陈冲表示,QDII额度规定已经报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限额意见不大。目前还不知道主管部门何时会核定,但希望在最短时间内完成。
对于攸关两岸金融机构互相设点和参股条件的“银行、证券及保险业务往来及投资许可办法”无法在MOU生效时完成,陈冲表示,因为还要考量很多因素,以及业界的期望和风险管理,所以法规拟定不能匆匆忙忙,要求其慎重,程序完整,希望能接近完美。
陈冲表示,两岸金融资讯交换、人员交流都会在MOU生效后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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