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记者李海菊)近日,以林秀贞名字注册的商标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林秀贞”3个字又有了新的意义。
林秀贞是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农民,她坚守“大爱无声”、“大善无形”的人生信则,数十年如一日,义务赡养了6位无任何血缘关系的孤寡老人,她还在自家创办的企业中安置了20名农民职工,帮助他们解决各种生活困难。林秀贞被本报评为2005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她的事迹经各大媒体深入报道后,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2009年她还入选“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和李宁、刘翔、姚明等社会公众人物一样,“林秀贞”3个字蕴含着巨大的无形资产。
为保护知识产权,避免恶意抢注,2006年9月,林秀贞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书》。2009年10月,她的申请获得批准。近日,桃城区科技局及衡水市盛翔商标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将商标注册证书正式递交给林秀贞本人。“林秀贞”商标的注册成功,有效地保护了其本人的知识产权,这不仅是对公众人物自身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的体现。
责任编辑:cp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