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工作理念、模式特别是地区、部门和个人利益的驱使,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一直存在一些错误做法:有的将扶贫资金在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中平均分配;有的把应该用于贫困家庭发展增收项目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有的把扶贫项目搞成贫富共享项目。这种“普惠式扶贫”,不但严重扭曲了扶贫工作的性质,而且使贫困群体的弱势地位更加明显。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贫困已经由过去的“普遍贫困”变为“插花式贫困”和平均数掩盖下的贫困,贫困人口集中在一些特殊区域和重点村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实现扶贫工作由“普惠”向“特惠”转变,并切实维护“特惠制”下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扶贫部门和扶贫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力的紧迫任务和重要内容。
(摘自扈双龙在“机关作风建设辅导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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