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彬)为让更多居民和农民工融入城市,邯郸市日前决定放宽落户条件:只要在主城区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具有稳定收入与稳定住所,均可将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的户口迁入城市。
邯郸市区户口包括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邯郸经济开发区、马头生态工业城。按照新的城区户籍管理制度,各地居民或进城务工农民全部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也就是说申请人在市区购买住房,并且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双方父母均可落户。居民即使没有合法的固定住所,但只要在主城区就业,或者取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农民工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具有合法营业执照依法纳税达到一年以上、高级技工、技师、在市区连续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两年以上,同时通过租房等方式取得稳定住所的,也可将本人及家人的户口迁入城区。
另外,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各类人才,如果不愿转入户口,各级公安机关可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城区居民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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