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克友 (成都商报评论员)
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同时,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亦然。
专家解读,该通知出台,是财政部自身规范统计口径需要,意在通过控制工资总额来控制垄断国企乱发福利,并不直接针对公众,增加其税负。因为根据有关规定,这部分“入薪”补贴大多已纳入个税范畴,按现行计税工资标准征收,通知不过是“再次重申”罢了。何况,通知还承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法计算。如此看来,纳税人似乎并不需要担心被“多征三五斗”。
但令人意外的是,公众对“补贴入薪”的消息并不买账,质疑声不断。
公众所质疑的当然不是这部分补贴入薪本身。一些垄断国企,利用制度漏洞乱发补贴,福利甚至比基本工资高几倍,公众恨之入骨。将这些乱七八糟的福利补贴纳入工资总额,无疑符合货币化和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有利于监管和监督。另外,这些福利入薪也是规范税制,避免这些高福利部门逃税避税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这种规范体现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但是这只是局部的公平和正义,因为公众的切身利益同时遭到“绑架”。从“补贴入薪”的效果来说,垄断国企员工的高福利以及逃税避税能否得到遏制和禁止,尚未可知,其对策可能比政策要多;但是大多数纳税人的利益将因此受损,则是可以预见的事实。很明显,财政部发这一纸通知,直接目标似乎是垄断国企,但是公众未尝不是其真实目标。在金融危机和拉动内需的背景下,政府财政吃紧,税收无疑是“近水楼台”。有专家认为,这项政策实施后,财政将每年增收至少200亿。
而在2000元个税起征点的前提下,公众的利益剥夺感比起垄断国企员工来说,无疑更加强烈。换句话说,在当前不够规范的税制下,公众享受一点福利和补贴的“免税午餐”,目的不在逃税避税,不过是在不公平税制下的情非得已。在个税起征点不提高的情况下,将这些鸡毛蒜皮的“补贴入薪”,让他们的工资“被增长”,当然要刺痛他们脆弱的神经。
“补贴入薪”的政策也许体现了某个方面的正义,但是却制造了新的不公平。而在整个税制的“大公平”失衡的情况下,要对其中的局部公平进行小打小闹的修补,可能很难得到纳税人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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