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收入差别确认了这种M型消费特征,则房价高低差别就不再是普遍的怪事情了,人们也就用不着为少量的天价房而惊呼了。这些高房价并不说明普遍的资产价格上涨的泡沫,同时也与普遍的大众型消费无关。用最不可能出现的最坏结果看,如果这些房价是泡沫,并且这个泡沫会破裂也最多是减少了富人们的财富,而与普遍的大众生活无关。正如某些所谓的“专家”所说的,只有一套房的自住户在房价上涨中无法分享资产价格上涨的收益,那么房价的下跌对他们也就无损失了。尤其是高档房的价格升与跌本就与他们无关。如果有钱人认为高档房的房价不会跌,又何需那些并不富有的人和政府及经济学家们操心呢?至少泡沫破裂不会让他们生活困难。
有人说房价(资产价格)的下跌会造成中国大量银行个贷的呆坏账,我也认为有误。今年1—9月份的销售额为27532亿元,而个贷仅为5345亿元,占全部销售额的19.4%,全部银行住房个贷仅为3.6—3.8万亿元(其中包括非住宅个贷),约占自房改后全部商品房销售额的15%,约为全部私有住房价值的8%以下。可见M型消费的个贷大头重在M型的低端一方,而非高端一方。而低端一方的房价本就不高,跌也跌不了多少(跌价幅度小于高端房)。中国又有20%以上的首付和交房之前逐月还款,更是多种支付能力支撑为主的还贷能力。因此房屋个贷是目前银行各种贷款中坏账最低的优质贷款。
从个贷所占的比重看,中国的住房主要以自有现金支付为主、个贷为辅,这也更从资金支付中证明了M型消费的特征。高和中高收入家庭购房的消费不是以银行个贷支撑为主的,反而是M型的下端是银行个贷为主支撑的一种消费行为,而所占的比重在整体消费中占小头。
美国的住房个贷消费高达13万亿美元,其他个贷2.6亿美元,约等于美国一年的GDP总量,而我国的个贷仅为一年GDP的十分之一。美国中产阶级为主的消费群体,大多使用个贷支撑住房消费,尤其是美国购房的贷款利息与个人所得税减免相关,则个贷成为消费的主要支撑。首付低或零首付,且住房之前基本不支付还贷,因此与我国消费情况完全不同。这个个贷大多不是银行信贷为主,而是以证券化为主,所以才会有次债的问题。特别是用个贷让无消费能力的穷人购房,造成还贷能力不足的陷阱,美国的中高收入家庭的高额消费才是银行直接信贷,反而没有出现欠债不还的严重问题。这恰恰是消费的结构决定的消费价格与个贷的特性,因此一旦资产价格(房价)发生上涨与下跌时,都会对几乎所有的家庭产生重大影响和家庭财产的变化,也直接影响到其他消费与生存。
绝不能用不同消费结构的不同基础在同一个平台上对比,更不能用M型的消费结构与圆形的消费结构对比。价格的特征与消费结构的不同相关。泡沫常常不是因为鱼翅的价格过高,而是将粉丝的价格变成了鱼翅的价格。而中国目前的问题恰恰是销售平均价混合了鱼翅与粉丝的价格,让人们以为粉丝的价格出现了泡沫,实际却是当鱼翅的价格上升时最多只是鱼翅这一部分有没有泡沫的问题,而不是粉丝也出现了泡沫,更不是平均价证明都出现了泡沫的情况。
市场一定是个利人利己的交换原则。利己不利人的交易除了欺骗难以实现,利人不利己的交易市场没人会干,不利人不利己的交易则只有双方都是傻瓜才会干。房价能在买卖双方的博弈中达成交易,则一定是市场的合理原则下形成的。而因宏观原因造成的扭曲或周期波动并不证明交易的不合理性,只能是非交易双方之外的因素造成的交易错误。也许人们会说正是宏观原因在制造泡沫,如流动性过剩形成的通胀预期和泡沫,但至少从我国住房消费的M型特征看,这种流动性尚与消费能力并无直接关系。高收入家庭的消费与流动性没有必然联系,也与个贷的影响无直接关系(也许与国进民退有关)。高档房的消费价格与消费能力并未形成明显的价格弹性对消费量的直接影响,也证明泡沫已形成和出现的结论没有基础。
统计局公布的1—9月份数据,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增长1%,说明没有出现房价暴涨的泡沫,也没有通胀已出现的CPI和PPI前兆。如果全国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不是用平均数而是用中位数,那么会比平均数约下降四分之一以上,那么即使用收入中位数计算,房价收入比也会与现在大不相同。
自然大量非本地高收入者的涌入与高端房的价格上升会对本地的中低消费能力是一种冲击,但这种必然的结果并不能证明是一种泡沫,只要M型消费结构不改变,特别是扣除保障性住房的消费基数之后,M的大头就会向高端倾斜,更增加了中等收入家庭进入市场的困难。但将二手房和保障性等所有住房价格都计算在内的中位数价格一定会比平均价格低许多,更不能证明泡沫已出现和将破裂,甚至连泡沫也谈不上。
一个统计数据100个人也许会有100多种分析结果,以消费结构和收入结构为基础的分析至少比盲目的用平均值计算要合理得多、真实得多。
那些以个人月收入计算二十年都无能力购买商品房的人,本就被中央文件中的供应层次排除于市场商品房之外,又有什么计算的依据和价值呢?更不能以此计算泡沫的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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