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三年之久的格力起诉美的空调技术发明专利侵权一案,随着广东省高院的终审宣判,在11月14日暂告一段落。广东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裁定,美的KFR-23GW/DY-V2(E2)等4款空调侵权,应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空调产品,并向格力公司赔偿200万元。美的睡眠空调侵犯格力“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的专利权。2007年4月,格力珠海空调研发了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睡眠习惯控制房间温度的“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并于2008年9月获得了专利证书。
就在胜诉两天之后,11月16日,格力通过律师声明的方式,高调公布与美的胜诉的专利案件,并刊登在媒体广告版面。声明提示商家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空调产品。随着格力将这起即将平息的专利战摆上台面,引起美的方面强烈反弹,双方的专利之争再起波澜。
专利战升级
事实上,对于这场持续3年多的专利战,格力和美的一直存在颇多争执。
2008年12月,格力公司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美的制冷公司“梦静星”系列空调侵犯其“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发明专利权。在该案审理期间,美的制冷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2009年9月,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审查决定,维持了该专利的发明专利权有效。
格力虽胜诉,但格力就三年前专利大做文章引发企业动机的质疑,并未占得舆论上风。法院判决后,美的称涉及专利的产品已经退市,2008年后上市的变频空调都是自主创新产品;格力大幅宣传,实为借机破坏竞争对手品牌形象。10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结果,“掌握核心科技”的格力仅得60.2分,离不及格仅一步之遥,格力技术中心被发改委警告。
作为国内空调业的龙头企业,美的格力可谓积怨已久,专利战、价格战、口水战频发。美的于2009年1月在佛山中院起诉格力风轮外观专利侵权,至今未判决。美的于2009年在重庆状告格力涉及虚假广告宣传,成为 “中国家电虚假宣传”第一案。2010年5月,格力空调在合肥以涉嫌不正当竞争状告美的,至今未判决。在价格战之外,格力美的还围绕“正当与反不正当竞争”展开了贴身肉搏,更不乏恶意“口水战”、“公关战”和“幕后操作战”。
2007年,美的空调在产品宣传品中直指格力等同行空调产品的铜铝连接管是“黑心管”,此举一度引起市场恐慌,最后由中国家电协会出面澄清。2010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在安徽巢湖的家电卖场安德利里,美的与格力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最后造成美的一名业务员重伤死亡。
格力、美的长达三年的专利战,以及此次格力大幅宣传美的侵权的举动,都反映出目前中国家电面临产业升级的挑战,而随着家电企业由价格竞争转向技术竞争,对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力度,相互尊重知识产权,加强上游零部件、产品研发设计,生产与制造、物流与服务等整个产业链的竞争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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