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情不同,照搬“俄罗斯经验”未必合适
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的调整也是一项重要内容。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在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适用范围的同时,也将40%这一档税率并入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然而,也有学者认为,当前中国的社会基础不支持西方式的高税额、高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累进税率过高会导致富人逃税。倒不如大幅度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像俄罗斯那样实行单一税率的“平税制”。
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俄罗斯将个人所得税税率从传统的超额累进税率改为 “单一税”,有其特殊背景。
2000年,俄罗斯出现了生产下滑、GDP显著萎缩的局面,加上税收秩序混乱、国库亏空严重,政府压力十分沉重。为充实国库,刺激人们工作的积极性,俄罗斯实施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改革的最大特点是取消累进税率,实行统一的13%比例税率。“单一税率”在俄罗斯运行10多年来,基本上实现了改革之初的预定目标,纳税人偷逃个税的动机弱化,个人所得税收入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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