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建敏)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动商贸流通大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以上;商品市场成交额年均增长15%以上;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稳定在17%左右;从业人员年均增加20万人;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基本形成布局科学、设施完善、业态丰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便民利民的现代流通体系。 《意见》指出,商贸流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是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是衡量一个地方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加快商贸流通发展,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拉动城乡消费,吸纳社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活跃市场,繁荣经济,扩大消费,改善民生,推动商贸流通大发展,《意见》重点在加大财政投入、给予用地支持 、降低市场准入、实施税费减免 、降低经营成本、促进社会就业、规范行政执法等七方面提出了支持商贸流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相关报道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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