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就是造富效应。伴随着“三高”发行及创业板公司的高估值上市,创业板成了“造富机器”。据统计,截至9月30日,123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名单中,有772位是自然人,以10月8日收盘价计算,至少有近400位已达到了上亿元身家,而千万富翁则数不胜数。排名前10位的创业板富豪,总共持有市值达411亿元,平均每人身家达41.1亿元。其中,智飞生物的实际控制人蒋仁生更是以超过90亿元的身家,成为创业板首富。
上述三大市场现象,为一根红线所贯穿,即“圈钱”。“三高”发行使创业板沦为名副其实的“圈钱板”,新股发行成为创业板公司圈钱的工具。而创业板公司业绩变脸,进一步突出了创业板公司“圈钱”的本性。为了到创业板上市圈钱,为了达到最大化圈钱的目的,一批创业板公司不惜包装上市,造假上市。
一个创业板,将创业板公司与公司大股东及原始股东的利益都照顾到了,唯一损害的是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创业板难逃“圈钱板”质疑。
但这显然与管理层设立创业板的目的差之甚远。一方面是“三高”发行大大加剧了创业板的投资风险,而且也造成了股市资源的巨大浪费;另一方面创业板公司业绩变脸,严重地损害了创业板的根基,导致投资者信心的动摇。而面对造富效应,高管辞职套现,企业创业精神丢失,企业未来的发展面临严峻考验。
“圈钱板”不应该是创业板的本意,创业板有必要从“圈钱板”中解脱出来,并远离“圈钱板”。唯有从以下几点着手,方能达到这一目的:
首先是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控制新股发行价格。过去一年的实践表明,创业板公司由于股本规模偏小的原因,并不适合市场化发行。创业板仍应采取定价发行的发股方式,将新股发行市盈率控制在30倍以下的水平。
其次是加大保荐机构的责任。创业板“三高”发行,企业上市变脸,保荐机构难辞其咎,因此有必要加大对保荐机构的监管力度。一方面是大幅降低超募资金计提保荐费用、承销费用的比例,直到零比例;另一方面是上市后发现上市公司业绩变脸,或者存在造假上市、虚假陈述等骗取上市资格的问题,应没收保荐人的保荐费收入,并处以3~5倍的罚款。
其三,建立合理的再融资制度,将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金额与现金分红挂钩。现金分红不足前次融资金额1/3的公司,不得实施再融资。
此外,应尽快推出退市制度,让造假上市公司及业绩变脸公司早日退市,增加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抑制创业板的投机炒作之风。(皮海洲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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