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红利能否大幅提高
此次新的规定最大的一个亮点莫过于调比例。目前,坊间热议的是“垄断性企业应由原来的10%提高到25%-35%;竞争性企业由过去的5%提高到8%-10%”。对此,有不少专家认为,这一涨幅仍不算高。据了解,法国国企税后利润上缴50%,瑞典、丹麦、韩国等国家的国企至少要交税后利润的三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二。
但实际上,就算是原本最高一成的上缴比例也遭到了来自许多国企的抵触,造成了相当低的征收水平。
数据显示,三年以来,央企上缴红利的1572.2亿元中,2007为139.9亿元,2008年为443.6亿元,2009年988.7亿元。仅以2009年为例,央企共实现利润总额9655.6亿元,但收取的红利为988.7亿元,仅约一成。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央企累计实现利润10021.8亿元,同比增长41.4%。
此外,目前除国资委监管的100多家央企外,还有中央82个部门所属的6000多户企业,这也是在新规“扩围”的范围的一方面。但事实上这些企业纳入进来后,能收上来的红利预计会很少,部属央企多数为亏损企业。只是从公平和规范管理的角度考虑都要纳入进来。(来源:新快报 记者:骆智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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