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健钧看来,与其他领域不同的是,创投行业更需要以国有资本的进入带动民营资本的进入。
据了解,在2009年《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出台之后,相关专家便表示,这一文件对于国有创投机构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他们专门写了文件给相关部门,并最终得到了认可。
具体来说,国有股转持对创投业会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刘健钧指出,“会导致已设国有创业投资机构的运营难以为继;会严重影响国有资本对创投机构的增量投入;还会给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合作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带来障碍。”
近年来,各类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创业活动。2009年度,创投机构所投资企业吸纳的就业增长了19.0%,是全社会平均水平的28.7倍;研发投入增长27.4%,是全社会平均水平的1.6倍;销售额增长12.9%,是全社会平均水平的1.5倍;所创造的工业与服务业增加值增长25.0%,是全社会平均水平的2.7倍;缴纳税金增长15.2%,是全社会平均水平的1.7倍。截至2010年第三季度末,全国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达到571家,实到资本1074亿元,注册资本已接近1500亿元。
刘健钧告诉记者,虽然已经有了很多政策支持,但对于整个创投业的持续发展而言,仍需要解决三大政策法律问题,即:完善税收扶持政策,更好发挥税收政策的扶持引导作用;研究设立国家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创投业;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拓宽创业投资资本来源。(黄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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