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规颁布以来,农业银行结合自身实际,以贯彻落实贷款新规为契机,推进了全行信贷业务的稳健科学发展。
充分认识实施贷款新规的重要意义
贷款新规的实施,在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一是有助于遏制过度借贷、过度杠杆、过度投机。本轮由过度杠杆、过度投机以及放松监管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余孽未消。我国银行业监管部门从金融业的本源出发,以贯穿经济周期的智慧和勇气,在全社会倡导实贷实付的理念,推动银行信贷回归简单、透明、有效的本质,实实在在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发挥信贷业务储蓄、投资转化渠道的本质,能够有效遏制信用过度膨胀,确保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
二是有助于培育银企双方重合同、守信用的商业契约精神,提高社会诚信度。贷款新规强调依合同管贷,一方面,商业银行对大额资金支付采用受托支付方式,根据企业提供的真实交易合同,在企业有实际支付需求时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企业交易对手,实现专款专用。受托支付从根本上避免了企业不按约定用款、挪用贷款资金的不诚信行为;另一方面,对于企业自主支付的信贷资金,银行依合同对企业进行信贷资金流向监管,企业有义务将资金流向、企业经营管理风险情况诚实告知银行,无条件接受债权银行的监督管理。
三是有助于商业银行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重塑信贷业务流程,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保障经营安全。贷款新规强调实现信贷业务全流程管理,将传统的贷前、贷时、贷后的笼统要求进一步梳理细化,分为业务受理、调查、风险评价、审查审批、签约、发放、支付、贷后管理和资产处置九大环节,并将着力点放在长期被忽视的放款、用款和贷后监管上,明确提出了责任到岗和建立问责机制的要求,推动商业银行重新整合构建信贷业务流程,建立和完善信贷业务发展及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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