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强宣介传导,与客户达成落实新规共识。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实施中,开行结合有关业务、流程和合同的调整变化,向各地政府及客户详细介绍新规意义和要求,宣介新规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征询他们对开行落实新规的意见和建议,在确保新规落到基层、落到实处的同时,增强了互信和共识,实现与客户的共同发展。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新规落到实处。开行先后制定下发了有关文件,修订了《信贷管理手册》,并制定《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修订了《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增加了具体规定和操作要求,使“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真正落实到每项信贷制度中去。
四是改革授信管理,防控授信风险。为准确把握客户承贷能力,开行实行了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和外汇贷款的统一综合授信管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并对全行的评审、审查、路演、审批等流程和部门职能进行了梳理和调整,实现了授信主体、形式、币种和对象的统一。
五是建立岗位制衡机制,确保贷款发放、支付合规。开行在全行信贷业务流程中设立了独立的“贷款发放、资金支付审核专岗”,由各分行选派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强、并具有高级任职资质的信贷人员担任,并进行统一管理、业务指导和定期培训。在信贷电子系统建设方面,开行通过在用款人处直接安装柜台前移系统实现了第三方支付。
全面提升信贷管理理念,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随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贯彻实施,开行对新规的认识不断深化,特别对诚信申贷、协议承诺、贷放分控、强化贷后管理等原则的理解把握更加深刻、准确,信贷管理理念得到提高,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做好全流程信贷管理工作,开行建立了合规风险动态评估机制,实现了信贷业务受理、调查、评审、审批、签约、发放、支付、贷后管理和处置九大环节25个风险节点的定期评估,将信贷风险管理贯穿于从借款人申请贷款到贷款业务结束整个周期中的每一个环节,并在贷后管理中重点监督贷款资金按用途使用,对借款人账户进行监控等。开行还按照贷款新规的要求,组织了对融资平台贷款情况的全面检查和清理,开展了平台贷款风险压力测试。(国家开发银行行长 蒋超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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