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较好地体现了我国金融制度创新水平。新规通过制度创新把各家银行积累的贷款管理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提高到制度层面,体现了监管制度的与时俱进。新规的创新体现在多个方面,例如,新规提出借款人应当承诺和保证的事项,并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这对各家银行深度掌握借款人经营活动,保障债权安全非常重要。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发挥银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这次国际金融危机警示我们,金融要有活力,要不断创新,但必须牢牢把握住虚拟经济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基本原则,不能脱离这个根本。与欧美国家不同,我国虚拟经济发展尚处于初始阶段,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远远不够,突出表现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三农”、中小企业、中西部发展等大量瓶颈领域得不到长期稳定的融资支持。因此,“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出台和实施,对于确保贷款资金真正投入到实体经济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对于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效力具有重要作用,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
以新规实施为契机,促进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开行一贯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建立了独特、有效的中长期风险防控机制,创造并保持了优良的经营业绩。“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颁布以后,开行认真学习、贯彻新规相关要求,修改规章制度,调整职能流程,完善系统建设,努力促进信贷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一是认真学习新规,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开行将学习、研究“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部门、各分行通过行之有效的方法强化学习效果、领会新规内涵,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分行对贷款人受托支付、资本金同比例到位、责任机制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落实新规、改进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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