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文静 通讯员 石月龙)昨日,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披露了一起境内中小企业遭遇的境外融资骗局,提醒企业在接受融资时一定要多加小心。
唐山市的一家民营企业(以下简称“甲方”)2009年急需资金来上马新项目,看到了北京某中介公司散发的称可以为境内企业提供境外融资的广告。企业人员当即与广告中由乌克兰人在香港注册的某基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接触,很快签订了一份融资借款合同。
合同签订后,甲方左等右等,借款迟迟不到。而此时,甲方已为签署这份融资合同花费了20余万元,包括向乙方支付的调查费、合同签字费、差旅费,还有送给乙方人员的礼品费等等。迫于无奈,甲方只好向某银行申请开立外债专用账户,以接受境外融资。该银行的国际业务部负责人感觉事有蹊跷,带甲方到外汇局进行业务咨询,确认甲方陷入了境外基金公司设计的融资骗局。借款一分没到,却被骗了20多万元,这无疑使得原本资金短缺的该企业进一步陷入了经营困境。
据职能部门介绍,我国现行外债管理政策规定,境内中资企业从境外融资受指标和借款资格控制,其借用短期(一年以下)外债需要外汇局核定短贷指标,借用中长期外债需要提供国家发改委的批准文件,由其安排商贷指标;同时还要对其进行借款资格审核,程序相当复杂,而且中资企业从境外借入的资金不得结汇变成人民币使用。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相关人士提醒,中小企业更应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多学习、掌握境内外融资的相关管理政策,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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