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最长期限由3年延至5年;公务员、法人企业均可担保;示范村内从事生产经营农户将得到重点信贷支持
本报4月11日讯(记者杨倩)针对新民居建设融资需求特点,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专门制定出台了《农村新民居贷款管理办法》,将农民购置、建设新民居贷款额度由最高5万元提高到最高10万元。
据介绍,新民居贷款与普通农户小额贷款相比,在贷款用途上扩展到可购置、自建新民居;在贷款期限上由最长3年延长到最长5年;在担保方式上,新民居贷款可选择公务员担保、法人企业担保、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房地产和林权抵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已经建立新民居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区域还可以采用多户联保方式。同时,对于示范村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农户,该行将集中信贷规模和资源,对其给予重点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优先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对已经办理农户小额贷款且合作良好的农户,将适当扩大授信额度;对有临时性资金需求的农户,优先办理惠农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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