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结构不合理,是长期以来制约我省科学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也是目前影响我省在整体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因素。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高度重视解决城乡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
从我省的实际看,在城乡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中,城镇化进程滞后、城市竞争力不强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城镇化进程滞后、城市竞争力不强,一方面意味着城镇无法充分发挥聚集生产要素、发展现代产业并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另一方面则造成农村人口转移困难,一产比例偏高而且集约化、现代化进程缓慢。如此便导致我省长期以来一直难以摆脱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无法有效突破人均资源少、环境容量不足两大制约。因此,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城乡结构不合理的矛盾,重点在提高城镇化水平,突破口在加快城镇化进程。
近两年来,全省以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为抓手,坚定不移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在调整城乡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代意义上的城镇化,既是指人口的城镇化率,更要求城镇建设“上水平、出品位、生财富”。对照这样的要求不难发现,目前我省的城镇化率依然偏低,而且我们目前的城市改造建设只是整治性的,还没有进入上水平、出品位、生财富的阶段。
因此,解决城乡结构不合理的矛盾,要求我们努力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构建区域经济高地、拓展持续发展空间。要坚持以城带业、以业兴城,在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努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搭建产业集聚平台,积极发展优质产业,注重引进能够创造GDP、解决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经济实体。这样,就能以城市经济的繁荣,辐射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同时,要高度重视县城建设,促进有条件的县城向中小城市迈进,更好地发挥联结城乡的纽带作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在客观上可以起到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然而然地解决城乡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因此,在提高城镇化水平的同时,必须尽快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机制和体制,重点是要统筹推进城乡产业结构调整。要按照城乡产业互补联动、资源优化配置、优势充分发挥的原则,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合理配置,特别是引导城市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形成城乡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真正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
城镇化的本质特征,是“以空间换财富、以空间换速度、以空间换资源、以空间换生态”。而且国内外的经验也表明,在工业化时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以提高城镇化水平、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为基础、先导和支撑。因此,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地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解决好城乡结构不合理这一矛盾,就一定能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cprpw